2024天津武清关于学生入学转学预登记工作安排
2024-04-25
更新时间:2024-04-25 12:19:48作者:未知
重庆市2024年社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6月20日17:00,本批次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00--10月8日17:00,本批次面向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只能按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大家要在这个报名时间内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哦!
认定材料
(1)普通话证明材料: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以供核验。
(2)学历/学籍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材料,无法验证的学历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①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校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②符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③应届毕业生在系统无法自动验证学籍状态时,需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原件扫描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需出示符合网上申报时的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④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⑤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3)户籍证明材料:根据申请地类型不同,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扫描件;
②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重庆市居住证》原件扫描件;
③申请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证明原件扫描件;
④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服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其他材料: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原件扫描件。
(5)照片:网上认定状态显示为确认通过后,申请人需邮寄(或现场送达)一张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白底证件照至确认点(各区县要求不同,具体见确认点注意事项,详细地址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纸质照片需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为相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报名号。
(6)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认定状态显示为确认通过后,还需要提交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