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自考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辽宁自考考试报考时间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8-04 10:49:11作者:未知
第一批次:第一监护人(父母)和孩子在招生范围片区内有户口的
1、户口本首页、监护人(父母)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机打的)
2、小学毕业学校下发的学籍卡。
第二批次:第一监护人(父母)名下在片区内没有户口的,孩子也没有片区内户口,但有房产证及相关手续的。需提供:
1、户口本首页、监护人(父母)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机打的)。
2、小学毕业学校下发的学籍卡。
3、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等证明材料(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房产依据)。如所购房产无法提供房产证,需提供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发票和物业费凭单作为参考(或手机缴费证明),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两个透明档案袋,一个装原件,一个装复印件)
4、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及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及银行还款流水等;
5、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且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过户方予以认定。
非本县户籍,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本首页、监护人(父母)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机打的)。
2、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在有效期之内);
3、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房屋需在本校片区内且必须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租住房屋信息登记:
4、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等。
第三批次:其他的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经入户、走访、调查、公示等多种方式审核确认后方可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