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程序流程
2024-09-27
更新时间:2024-09-27 12:47:57作者:佚名
(一)文化科考试科目、形式
考试科目:
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 7 门学科;八年级地理、生物等 2 门学科。
考试形式:实行闭卷笔试,试题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制。
(二)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科目:九年级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
考试形式:动手操作,评委现场给分。试题由市教育局命制。
(三)各科分值
各科分值:语文、数学、英语科各 120 分(含英语听力考试 30 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科各 100 分。物理、化学科各 100 分,由笔试成绩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卷面分各 100 分,各按 90%折算,实验操作考试各 10 分,实验考试的有关规定见《关于做好汕头市 2024 年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汕招办〔2024〕29 号)。
体育科 70 分,考试的有关规定见《关于印发<2024 年汕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科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市教〔2023〕 112 号)。
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文化科考试以等级形式呈现;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
(四)学业考试成绩构成
学业考试总分由九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含英语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和体育科考试成绩构成,满分为 830 分,全市统一组织。
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