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武汉汉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及所需材料
2024-04-10
更新时间:2024-04-10 00:20:17作者:佚名
2024汉阳区教资认定时间+地点+条件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28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现场确认地点一: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33号窗口。
现场确认地点二:汉阳区显正街122号武汉市第五医院体检中心。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汉阳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汉阳区的中国公民及驻汉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标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或者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体检时间自2024年4月3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名单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汉阳区指定体检医院:武汉市第五医院(武汉市汉阳区显正街122号,联系电话:84812833)。申请人也可就近选择武汉市其它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