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法库县2024年小升初普查报名须知 法库县小升初2020
2024-05-13
更新时间:2024-05-13 20:22:18作者:佚名
2024年沈阳沈河区小学升初中普查通知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2024年沈河区初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欢迎您为孩子选择在沈河区就读初中!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目前就读小学(外省、市回沈就读初中的家长请联系拟升入初中学校)。
一、普查范围
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含“五四”制学校即将升入七年级学生)。
二、普查时间
5月13日9:00至5月19日17:00。
三、普查方式
新生普查报名入口有两个,分别为“辽事通”APP和“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地址:https://zwfw.shenyang.gov.cn/),家长可在手机应用商城中根据名称进行搜索下载。(操作手册详阅附件1)
入口1:“辽事通”APP
首页-“办事”-“教育服务”-“2024年沈阳市小学新生普查”或“2024年沈阳市小升初普查”,进入“沈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
或
首页-“办事”-“专题专栏”-“一件事专区”-“市级一件事”-“沈阳一件事服务专区”-“2024年沈阳市小升初普查报名”,进入“沈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
入口2:“沈阳政务服务”网站
首页-“办事服务”-“一件事办理”-“个人服务主题”-“入学一件事(2024年沈阳市小升初普查)”,进入“沈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
四、普查材料
1.拥有沈河区户籍或房产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和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其他房产证明材料;
(3)居住地社区居住证明(体现学生姓名及房产或户籍地址即可);
(4)孩子出生证明。另:执行房产、户籍年限限制的学校(详见下文“特殊说明”部分),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在沈阳市的无房证明备查。
2.随迁子女(含市内五区无户籍、无房产的学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及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学生及其父母其中至少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条(由租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如孩子及其父母双方均为沈阳市郊区县户籍,此项可忽略);
(3)租房所在地开具的社区居住证明(体现学生姓名及租住地址即可);
(4)孩子父母双方在沈阳市市内五区的无房产证明(备查);
(5)孩子出生证明。
五、注意事项
1.孩子入学分配将按照2024年出台的沈河区学区划分方案执行,家长填报学校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每年7月末或8月初,学区划分方案由市教育局通过媒体对外公布)
2.网上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可更改,请家长认真填报,以免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等影响后续入学的情况。
3.如网上填报信息不完整、有误或存在特殊情况应当补充材料的,需要进行现场核验,请家长注意接听电话或关注“沈河学籍”微信公众号等后续通知。
4.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请家长同时关注学校公众号,并保持预留手机通讯畅通,以免错过学校后续通知,如未如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5.如需办理延缓入学,也需参加普查,延缓入学手续可在收到录取通知后到录取学校办理。
6.沈河区按照社区划分学区,需家长提供社区证明。
7.如果孩子为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的,请联系拟就读初中普查学校,进行普查。
六、普查学校及相关政策
为保证家长及时了解各初中学校,现将2023年沈河区学区划分方案及招生政策汇总如下,供参考。
1.普查学校对应社区及学校咨询电话
2.2023年入学政策(供参考)
(1)学位紧张学校继续执行户籍转入时间限制,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户口、房证3年以上,房主为父母,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同时要求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少年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2)新建校成立当年要求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房主为父母,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第二年要求户口簿、房证统一满1年,之后年限逐年递增至满3年。
(3)已配建学校的楼盘,按相关招生条件执行。
(4)随迁子女就读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配。
3.特殊说明
(1)学位特别紧张学校(有房产、户籍年限限制的学校)。相关学校如下:沈阳市第七中学、沈阳市七中东新学校、沈阳市七中五里河学校、沈阳市第七中学南部校区、沈阳七中卓越学校中学部、沈阳市实验学校(中学部)、沈阳市实验学校旭东中学。租住在上述学校对应社区的随迁子女,请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可选择一所接收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进行普查,具体参考如下:
(2)学位一般紧张学校(无房产、户籍年限限制的学校)。
相关学校如下:沈阳市第七中学金融中心学校、沈阳七中文艺路学校、沈阳市育源中学、沈阳市第一四三中学。
租住在上述学校对应社区的随迁子女,请按照相对就近原则选择一所接收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进行普查,具体参考如下:
(3)学位充足学校(无房产、户籍限制的学校)。
相关学校如下:沈阳市第七中学文化东路校区、沈阳市第一六五中学、沈阳市回族初级中学、沈阳市育源中学东兴学校、沈阳市第八中学、沈阳市满族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