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无为市无城城区学区2024年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07-19 00:43:40作者:佚名

无为市无城城区学区2024年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无城城区学区2024年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芜湖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芜教基〔2024〕12号)和《无为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无教学前〔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学区实际,现就规范有序做好学区2024年度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请学区各园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方式

  无城城区中心校在无为市教育局和无城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统筹学区内各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学区各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办幼儿园原则上采取就近入园、电脑派位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招生,民办幼儿园必须坚持规范办园、依规招生,确保招生平稳有序。

  二、招生对象

  各幼儿园优先满足3-5岁幼儿入学需求。原则上小班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各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制定。

  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按照备案托位数面向年满2周岁幼儿招生。

  三、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学区公办园为6月26日(8:00—17:00),社会办园由各园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原则上6月下旬前完成招生工作。幼儿园要及时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做好新生入园准备工作。

  四、报名办法

  1.适龄幼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等有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报名(具体要求参见各园招生方案)。各园报名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简化。

  2.一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登记。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幼儿园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五、工作要求

  1.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都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适龄儿童入园前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推行幼儿园“长幼同园”服务举措。统筹保障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入公办园及公办园托班。妥善解决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问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烈士子女享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3.各幼儿园要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切实规范办园行为。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不得虚假招生宣传。

  4.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提前收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幼儿园招生涉及面广,社会反响大。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具体招生方案,并报中心校备案。各幼儿园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要积极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平稳、和谐的工作氛围。

  附件:城区学区各园招生联系方式

本文标签: 幼儿园  学区  招生工作  入园  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