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2024年小升初外省回津的登记条件
2024-09-09
更新时间:2024-09-09 00:11:46作者:佚名
天津市和平区2024年小升初外省回津的登记条件
为做好2024年在外就读的和平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升学登记工作,现将登记条件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登记时间已取得和平区户籍,且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二、学籍在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具有全国联网学籍号。
三、要求回和平区升初中的六年级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工作提示
1、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核验的,不予安排学校。
2、网上审核结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和报名系统左侧“消息通知”一栏。
3、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入学的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4、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始,回户籍地就读的初中学生,到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推荐时,须与申请回和平区就读时的房产及户籍信息一致,方可参与指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