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研成绩公布的时间(2023考研成绩公布的时间)
2024-02-20
更新时间:2024-02-20 12:19:20作者:未知
龙门县2024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序号 | 积分 指标 | 指标说明 | 最高 分值 | 提交材料及说明 |
1 | 户籍 | 适龄儿童、少年或者其父亲(母亲)持有龙门县户籍20分,县外户籍10分。 | 20分 | 提供户口簿。 |
2 | 社保 时长 | 近五年来,在龙门县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计24分;未满5年的,按0.4分/月计分。 | 24分 | 提供县镇社保部门打印的个人养老保险参保材料。省市驻龙门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在县外参加养老保险,则提供在龙门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清单或相关佐证材料。 |
3 | 住房 保障 (只取其中一项计分、不累加计算) | ①在申请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有自己产权房,具有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的(如不动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自建房则提供不动产权证办理受理回执)得15分。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只有购房(购地)合同、购房付款凭证和水、电缴费发票(票据)的得10分。 | 15分 | 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如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商品房则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自建房则提供不动产权证办理受理回执)。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票据)。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小产权房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凭证和水电缴费发票(票据)。 |
②惠州市外户籍人员在申请就读学校服务范围已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按办理日期计分; 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截至2024年5月31日止连续时间满5年计12分;未满5年的,按0.2分/月计分。居住证有效期至少须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时间方予计分。 | 12分 | 提供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 | ||
③在申请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租房居住的(父母〈监护人〉在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地乡镇(街道)没有产权房),按缴交房屋租赁税首张发票打印日期起计分; 截至2024年5月31日止连续租住满5年计9分;未满5年的,按0.15分/月计分。房屋租赁期限至少须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时间方予计分。 | 9分 | 提供父母(监护人)身份证、龙门县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缴税发票及无房产相关证明材料。 | ||
4 | 纳税 情况 | 近五年来,在龙门县缴纳个人所得税额累计每2千元得1分;未达到2千元的不计分。个体工商户业主缴纳税额累计每2万元(含2万元)得1分;未达到2万元的不计分。以企业(公司)名义缴纳企业所得税,按企业(公司)股东占注册资金的投资比例计算股东缴纳税额,股东缴纳税额累计每5万元(含5万元)得1分;未达到5万元的不计分。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计0分。 | 10分 | 个人提供通过粤税通小程序下载打印的个人所得税电子税票;个体工商户、企业(公司)股东提供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等方式下载打印的税收完税证明(记录),以及工商营业执照。 |
5 | 奖励情况 | 近五年来,在龙门县服务期间,获得龙门县人民政府表彰的加5分,获得惠州市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加10分。 | 10分 | 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本项只取最高分。 |
注册志愿者申请积分入学当年度及上一年度参与龙门县志愿服务每年服务时长均在25小时以上(含25小时),累计总时长达100小时以上(含100小时)1500小时以下的加5分,累计总时长达1500小时以上(含1500小时)的加8分。 | 8分 | 提供在“惠州志愿服务网”或“I志愿”下载打印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 ||
注:1、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近五年”是指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 ||||
2、积分可任选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计算积分,不得重复计分。 | ||||
3、所有证件、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当面归还。 | ||||
4、“产权房”是指产权属于随迁子女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