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花溪区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报名时间安排表
2024-06-03
更新时间:2024-06-03 00:19:27作者:佚名
花溪区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指标内容及计分方法
积分指标(满分180分) | 计分方法 | 计分方式 | 计分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居住积分【满分144分】 | 1.法定监护人在花溪区规定期限内居住证明积分 | 居住资料满分为144分,积分年限为近6年,共72个月,每月积2分。积分年限自每年网上报名截止当月回溯。 | 1.非贵阳市户籍的随迁子女由监护人办理的居住证管理部门认定积分。 | 在积分年限内,在花溪区多个乡(镇、街道)居住过的,只以现居住的乡(镇、街道)居住时间进行积分,在花溪区现居住乡(镇、街道)居住中断的,中断时间不予计分。只能提供一个法定监护人相关资料进行积分。 |
(家长根据自己实际自愿选择二级指标其中一项进行积分,不得两项同时累计积分。) | 2.贵阳市户籍的随迁子女由监护人在现居住地乡(镇、街道)管理部门认定积分。 | |||
2.法定监护人在花溪区购买商品房积分 | 监护人已在花溪区内购买商品房并在其商品房实际居住的,居住资料积分按满分144分积分。 | 商品房购买合同或住宅房产权证管理部门认定积分。 | 只能提供一个法定监护人相关资料进行积分。监护人自选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或住宅房产权证到相应管理部门认定积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 |
务工或经商积分【满分36分】(家长根据自己实际自愿选择二级指标其中一项进行积分,不得两项同时累计积分。) | 1.法定监护人在花溪区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保积分(含贵阳市社保中心缴纳) | 缴纳社保满分为36分,积分年限为近3年,共36个月,每月积1分。积分年限自每年网上报名截止当月回溯。 | 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在花溪区缴纳社保的管理部门认定积分。 | 在积分年限内,缴纳社保出现中断的,中断时间不予计分。因个人原因中断缴纳社保后补缴的月份不作为计分。只能提供一个法定监护人相关资料进行积分。 |
2.法定监护人作为法人在花溪区范围内工商部门申办的有效营业执照积分 | 有效营业执照满分为36分,积分年限为近3年,共36个月,每月积1分。积分年限自每年网上报名截止当月回溯。 | 随迁子女的监护人作为法人在花溪区范围内工商部门申办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实际在花溪区正常经营的,由所执营业执照管理部门认定积分。 | 在积分年限内,营业执照出现中断的,中断时间不予计分。只能提供一个法定监护人相关资料进行积分。 |
花溪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花溪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具体负责,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积分工作:
1.申请人按市教育局每年公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根据指引完成申请入学登记,未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入学登记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在花溪区就读。
2.申请人在平台申请入学登记结束后,按照花溪区教育局公布的积分入学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积分资料管理部门进行认定积分。(未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入学登记的学生不给予认定积分。)
各相关部门于当年度规定时限前完成申报信息核实及计分工作。区公安分局、经开区公安分局负责核实居住证积分,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市(区)内户籍随迁子女的居住积分;花溪区住建局、经开区建管局责核实商品房备案(网签)信息和积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不动产登记站负责核实住宅房产权证登记信息和积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在花溪区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和积分(含贵阳市社保中心缴纳);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核实法定监护人作为法人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积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在花溪区入学资格。
3.区教育局对申请人各项积分进行最终认定审核,并对积分结果进行公示。未按要求到相关积分认定单位进行积分认定的视为放弃当年在花溪区申请就读公办中小学。
4.公示结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5.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分配的学校进行学位确认的,视为放弃当年在花溪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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