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24-05-13
更新时间:2024-05-13 00:27:55作者:未知
2024珠海横琴新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5月8日-5月22日)
在本细则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根据操作指引,按照申请类别,对应填写报读学校、学生及法定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政策性照顾信息、积分项目信息等,如实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点击保存确认成功提交。
(二)审核信息(5月23日-6月30日)
横琴合作区民生局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按 5 月 22 日前登记的在册信息核实资料。如需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原件。
(三)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7月12日-7月16日)
第一批录取名单于 7 月 12 日在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官方网站公示。
(四)积分入学分值核查(7月22日-7月26日)
法定监护人于7月22日至7月26日期间,在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核查分值结果(分值包含居住年限/房产年限、参保年限)。如有符合“职业资格/文化程度”“加分指标”内容,可在分值核查期间提交证明材料到横琴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时招生窗口申请复核。学生法定监护人未在此期限内申请复核的,视作认可系统算分结果,不再变更。
(五)公示积分分数线及第二批录取名单(8月2日-8月6日)
第二批录取名单于8月2日在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官方网站公示。
(六)学校通知已录取学生入学事宜(8月12日)
由录取学校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报到事宜,横琴合作区民生局不再另行通知。
基本原则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 号)等文件要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横琴合作区”)招生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执行:
(一)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各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要求。
(三)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报读横琴合作区公办中小学的横琴合作区户籍学生,原则上按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由教育部门统筹,优先于其他横琴合作区户籍类别学生安排公办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