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4-10-05
更新时间:2024-10-05 12:19:13作者:未知
2024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考生填报志愿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为做好2024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的时间和依据
1.填报志愿的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11日至16日中午12时。考生填报志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2.填报志愿的依据
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市中招办汇总并公布的本年度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本市生源招生计划。未经市中招办公布的招生学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3.志愿表的类别
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须填写《2024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见附件)。《志愿表》分为市内六区考生使用和市内六区以外区考生使用两种。市内六区考生和市内六区以外区考生须选择相应的《志愿表》,按照招生章程和志愿表填写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均依据志愿表批次顺序进行。
二、填报志愿规定
1.“艺术类高中”批次,设1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艺术类高中学校中选报1个志愿学校。填报此类学校志愿须是参加所报学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2.市内六区考生
在“9所市重点高中”批次,设2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新华中学、实验中学、天津二中、天津三中、天津七中、天津中学9所学校和实验中学王克昌班中选报2个志愿。
在“其他高中”批次,设16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面向市内六区招生和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中选报16个志愿学校。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应不少于5个,且填报的志愿学校所属区应不少于2个。
3.市内六区以外区考生
在“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批次,设1个学校志愿栏,考生可从分配到本区的南开中学、天津一中、耀华中学、天津中学的招生名额中选报1个学校志愿。
“其他高中”批次,设16个学校志愿栏,其中,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志愿栏不少于2个。考生应按照本区中招办规定的办法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学校。
4.考生填报高中学校各批次志愿,均须在“学校代码”栏填写5位招生学校代码,在“学校名称”栏填写与招生学校代码相对应的高中招生学校名称。
5.“指标生”的志愿填报
已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应将定向推荐的学校填写在本批次志愿栏的首位,才能享受指标生录取政策。此类考生也可填报其他学校志愿,其参加其他学校录取与未取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实行同一录取办法。
6.“特长生”的志愿填报
符合规定条件,通过审批及公示的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将所报考的招收特长生学校填在学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的首位。只有既被确认特长生身份,又填报对应招生学校的考生,才能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取得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也可填报其他学校志愿,其参加其他学校录取与未取得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实行同一录取办法。
7.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的志愿填报
参加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面试(测试)的考生,需按照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写《2024年天津市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招生志愿表》。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写《2024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不得参加其他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须回原学校,在全市统一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
8.中高职类学校的志愿填报
中高职类学校批次,设16个学校及专业志愿栏,考生可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专业、中高职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专业、中高职贯通培养系统化人才培养项目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中职学校普通类(含艺体类)专业、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技工学校中级技工班、技工学校高级技工班中选择填报。
考生填报中高职类学校批次志愿时,须依据各类中高职学校招生计划,在“学校代码”栏填写5位招生学校代码;在“专业代码”栏填写2位专业代码;在“学校名称及专业名称”栏的括号中填写计划类别代码,并在括号后填写学校名称及专业名称。
9.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科目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方可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志愿。
10.回户籍区升学考生,须按照户籍区中招办的要求,到户籍区进行志愿填报。
11.“其他高中”批次及“中高职类学校”批次录取结束后,如尚有余缺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志愿征集。
三、填报志愿的程序
1.各生源学校负责向考生提供《志愿表》样表,考生和家长在详细了解各项中招政策和办法,经慎重考虑后,自主自愿填报《志愿表》样表,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各区中招办负责组织生源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志愿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采集考生志愿。
3.各生源学校依据考生填写的《志愿表》样表,通过信息系统进行采集,并打印出正式的《志愿表》,考生及家长核对无误后,须在正式的《志愿表》上签字确认,未履行签字确认手续的《志愿表》无效。
4.市内六区中招办负责整理、汇总本区考生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将《志愿表》报送至市中招办。市内六区以外区中招办负责整理、汇总本区考生志愿信息,《志愿表》在本区中招办留存。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指导
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各招生学校要坚持立德树人,站在为国选才、为国育才的高度,摒弃区域本位、学校本位的思想,以对考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做好志愿指导和招生咨询工作。志愿指导要在尊重考生自己意愿的前提下给予适当的建议和意见,招生咨询要做到实事求是、言必责实。
2.强化培训、落实责任
市中招办将召开志愿填报培训会,并采取网上咨询、开展志愿填报系列宣传、出版《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等多种方式加大志愿填报的宣传和指导。各区中招办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面向全体、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志愿培训指导,使考生和家长清楚了解填报志愿的规定和要求,指导考生尽可能多地选报不同类型的志愿并保持志愿的合理梯度,增加录取的机会,要让考生和家长明确知晓志愿填报的过少,或填报的学校层次和类型过于集中、缺乏梯度,有造成落榜的可能性。
3.严肃纪律、规范行为
严禁变相截留考生,恶性抢夺生源。严禁通过限填、拦报志愿等方式限制、阻拦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通过采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签订预录取协议、给予新生高额奖学金等方式诱导考生填报本区、本校志愿。考生志愿确认工作实行“谁核对、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生志愿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指使、纵容、协助、伙同他人擅自修改考生志愿信息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市中招办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举报,对于违规宣传咨询,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举报电话:23753333。
附件:2024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