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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惠州各区县教资认定公告(惠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2 00:24:24作者:佚名

2024年上半年惠州各区县教资认定公告(惠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2024年惠州教资认定报名公告










  身份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核对原件现场归还;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核对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居住证同框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提供身份证与学生证同框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本文标签: 原件  身份证  复印件  居民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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