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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永嘉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对象

更新时间:2024-04-25 00:32:59作者:未知

2024年温州永嘉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对象

  2024年温州永嘉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对象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的服务工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永经信〔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入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一)符合《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第三条“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对象。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2023年度功勋企业(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领军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巨龙企业(含市高成长型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明星企业担任现职及在同企业连续缴纳社保分别满相应年限。

  (1)担任现职满3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保至当年5月分别满5年、6年、7年及以上年限的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长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类型主营业务要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总经理视同副总经理依次类推);

  (2)担任现职满2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保至当年5月分别满8年、9年、10年及以上年限的企业主要部门负责人(指由企业高层直接管辖的生产、销售、研发、财务、管理等部门正职干部);

  (3)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至当年5月分别满10年、11年、12年及以上年限的员工。担任企业中层以上职务的相关人员需每年在县经信局进行备案。(申报条件对应表见附件2)

  2.在永同一工业企业中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至当年5月满15年及以上年限的员工。

  (二)符合《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第五条“相对就近入学条件”的对象。在上一年度同一功勋、巨龙、明星企业中担任现职满1年且连续缴纳社保至当年5月满1年以上的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和在永同一企业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至当年5月满5年(含)以上的员工子女可就近到企业地址附近学校按批次申请入学(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可申请公办指定学校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7),无需到县经信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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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企业  永嘉县  员工  工业企业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