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准考证打印公告
2024-05-07
更新时间:2024-05-07 00:20:53作者:佚名
2024呼和浩特回民区幼升小入学条件
根据“爱青城 app 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适龄儿童信息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我区将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各校按照招生条件排列的先后顺序先进行单校划片招生,如超出招生计划的将实施多校划片,多校划片将通过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至指定学校就读。
1.呼市市四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 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首页、户主、监护人、适龄儿童)。
(2) 实际居住情况材料:提供监护人房产证、网签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房的需提供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
2.非本市市四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入学材料
(1)户籍证明: 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原籍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首页、户主、监护人、适龄儿童)。
(2) 务工证明(提供一项即可,原件及复印件) : 法定监护人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居住社区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 经商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3)居住证明:
➊已入住新购住房(不含商铺、商用公寓) 的,需提供房产证、网签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➋租房 (住宅) 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规范的租房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生顺序排列如下: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
(2) 法定监护人因拆迁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按照户籍所在地入学的。
(3) 市四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的。
(4) 法定监护人通过购买公寓 (不含商用) 落户的适龄儿童。
(5) 非本市市四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回民区购买住宅的适龄儿童。
(6) 随法定监护人一方投靠亲属或租房落户以及集体户等非购房 (住宅) 落户的适龄儿童。
(7) 非本市市四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回民区租房的适龄儿童。
(8) 其他情况。
4.民办小学招生
(1)民办小学不得跨区域招生 (只允许招收回民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民办小学招生通过“爱青城 app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学生要按照操作要求真实、准确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 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
(2)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时间: 7 月底前
5.落实国家生育政策
(1)双 (多) 胞胎子女的家庭,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以捆绑的方式参加“阳光分班”
(2) 支持国家人口调整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 (姐) 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兄(姐) 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儿、三孩儿安排在其在读兄(姐) 同一所学校就读,各校须将符合条件的二孩儿、三孩儿以及在读兄(姐)的所有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一周。
6.相关说明:
(1) 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要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住宅) 地址要一致 (简称“两个一致”;文件中所表述的房产是指单独房产,不包含共同所有房产,且要求实际居住)。
(2) 对出生报入并随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市四区无房产),视为符合“两个一致”(3) 因拆迁原因法定监护人在市四区无固定房产,按户籍地入学 (以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信息为准) ,拆迁户需提供回迁协议书和房产证等原始证明材料;无回迁协议的在其现有住房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4) 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自有房产) 就近入学。
(5) 未随法定监护人落户 (人为挂户) 的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入学。
(6) 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一到六年级就读 (一个家庭多个孩子除外)。
(7) 2024 年入学的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截止到 2024 年5月31日。
(8)填报民办小学但未被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回公办片区小学进行材料审核,如该校已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多校划片的形式统筹安排至指定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