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宁青秀区初中招生简章(2021南宁青秀区初中划分)
2024-09-07
更新时间:2024-09-07 12:36:28作者:佚名
(一)招生对象
1.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下同)。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随父母实际居住在青秀区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原则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小学毕业生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统筹协调的方式入学。居住在仙葫经济开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统筹协调的方式入学,安排到城区四个镇的全日制寄宿制初中学校就读。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学校生源超额,则由第二志愿录取。可填报的志愿学校有伶俐中学、长塘镇初级中学、南阳中学、刘圩中学。
(三)入学办法
1.本市小学毕业生报名方式。小学阶段在南宁市城区(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含各城区乡镇)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本校填报小学升初中信息等相关工作。
2.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方式。小学阶段在市区外就读、初中需回到青秀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含户籍新迁入市区且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由家长持有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份到指定地点(仙葫学校、云景路小学、翡翠园学校、民族大道中段小学、埌西小学)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四)报名材料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小学毕业生
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家庭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家庭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小学毕业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②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青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
③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房户应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材料之一。无房户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④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父母双方持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五)报名时间及流程
1.5月9日至5月19日,相关小学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组织家长(含市外就读小学的毕业生家长)填报材料,审核并上报报名信息。
2.7月3日至5日,家长凭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对应的报名地点领取初中报名联系卡(即AB卡)。
3.7月6日、7日(星期六、星期日),家长带学生持AB卡到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名。居住在仙葫经济开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地点:仙葫经济开发区蓉茉社区(仙葫牛岭路1号),按统筹协调的方式入学。
4.7月13日,各初中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以学校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