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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更新时间:2024-07-10 00:39:46作者:未知
龙华镇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引
一、招生依据
根据博委教组〔2024〕1号《博罗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
二、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指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就读一年级年龄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适龄少年指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户口在博罗县龙华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在龙华镇学区范围内(即为户籍生)。
(二)户口在惠州市其它县、区(经济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龙华镇居住,有稳定职业,有住所或居所,申请入学时须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
(三)非惠州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龙华镇工作、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居所,申请入学时须持有博罗县龙华镇有效居住证和参加博罗县社会保险。
(四)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
三、招生原则
(一)本镇户籍生指2024年7月8日前入户龙华镇的适龄儿童,各公办小学原则上不得跨学区招生。
(二)孩子户口不在龙华镇,属于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严格按《龙华镇2024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的实施方案》实行。
(三)学区划分
1.龙华中心小学学区:龙华社区、龙华村、旭日村、粮桥村,以及北堤村的殷屋小组、北围小组、白水塘小组;
2.龙华第二小学学区:柳村村委、峰景嘉苑、华夏花园、第二小学周边厂矿企业
3.龙华宁和小学学区:竹园村、宁和村
4.龙华北堤小学学区:北堤村、仕塘村、鹤溪村、群丰村
(四)按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班数招生对象人数校本部6270宁和小学290北堤小学290龙华镇第二小学290合计12540
各学校凡是超出招生计划的,必须先报县教育局审批,教育局同意后方能招生。否则,所招学生不能取得学籍。四、报名注册时间
五、实施办法
(一)学区内户籍生报名及注册
户籍生申请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户籍在龙华镇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惠上学”进行网上报名,申报入读学校应为学区所属学校。
网上报名成功后按学校公布的时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户籍生具体流程和方法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6月6-11日),需要同时完成两个网上填报:
(1)“惠上学”填报;(2)各学校信息收集表。
(1)“惠上学”填报:本学区户籍生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于通过“惠上学”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户籍生报名系统”填报前请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 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户籍生申报流程,首先,家长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准备户口簿必要,房产证非必要,社保非必要,有部分县区和学校有需要。准备好,结合公布学区图和相关政策,确认好自己学区学校,大致了解清楚后进行填报,尽量别操之过急。也不需要太过紧张,避免仓促填造成填报错误。
② 扫码“惠上学佐证信息管理系统”授权相关证件:扫码“惠上学义务教育报名证件自助授权系统教程”详细阅读教程,根据教程在数字空间授权相关证件(户籍生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无出生证可以不授权)(部分地区和学校需要房产证和社保卡)
重要提示:请一定要记住授权码(最好截图保存),后面很多地方要用到。
完成准备工作后开始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附二维码如下:
(2)完成各学校的网上信息收集表,家长或监护人于2024年6月6日至11日用手机或电脑完成各校信息收集表,各校信息收集二维码如下:
龙华中心小学本学区适龄儿童信息收集表:
龙华第二小学
本学区适龄儿童信息收集表:
龙华宁和小学本学区适龄儿童信息收集表:龙华北堤小学 本学区适龄儿童信息收集表:以下情况不能网上办理,请申请人于7月10—11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房产及住房证明资料等)到申请学校现场办理,现场报名成功后,由申请学校代为录入“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
①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之附件4)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
②因延缓入学、休学及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等其它特殊情况。
③申请人不会网上申办的。
2.入学注册(7月10-11日)
办理公办学校入学注册登记手续须向申请入学的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出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本学区户籍学生:提供学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二)非学区内户籍生积分入读公学校报名方法
非学区内户籍生积分生按《龙华镇2024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的实施方案》(见附件1)实行。
六、其它要求
各校要按本《方案》规定的招生原则、程序、时间、纪律要求和工作安排实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把审核关,严查弄虚作假。对违规招生、违规编班行为情节较轻的, 给予警告处罚,并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实施办法》给予达标评估“一票否决”,列入“惠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不达标名单”;违规招生、违规编班违法所得较大,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严重社会后果的,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电话
1.龙华中心小学:0752-6898240
2.龙华第二小学:13437655282
3.龙华宁和小学:0752-6898620
4.龙华北堤小学:0752-6768605
八、招生监督电话:
龙华中心小学:0752-6898555附件1:
龙华镇2024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的实施方案
一、适用对象
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惠州市户籍儿童(含县内及镇内非学区内户籍)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龙华镇学区内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申请入学时须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
(二)非惠州市户籍儿童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龙华镇学区内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申请入学时应持有博罗县龙华镇有效居住证和参加博罗县社会保险。
二、实施办法
全县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凡符合积分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1所居住地所在龙华镇(龙华中心小学辖区)的公办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未能录取,将调剂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特别说明:
所申请的学校必须是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居住地”的确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二)“申请人”持有居住地址在龙华镇的广东省居住证。
(三)“申请人”在龙华镇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
(四)“申请人”名下的合法有效租房合同(须于5月31日前在住建部门备案),在龙华镇租住的适龄儿童申请龙华镇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申请人”须购买博罗县区域内社保。
三、申请流程
(一)线上报名及学校初审:7月1日至6日,(需要同时完成两个网上填报:1.惠上学“积分入学系统”、2.各学校信息收集表)
“积分入学系统”填报前请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 准备好相应的材料
② 扫码“惠上学佐证信息管理系统”授权相关证件:扫码“惠上学义务教育报名证件自助授权系统教程”详细阅读教程,根据教程在数字空间授权相关证件(本市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无出生证可以不授权),房产证和社保卡;市外户口:居住证,出生证(无出生证可以不授权),房产证和社保卡;)
1.“申请人”通过“惠上学”(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网上报名,进入“2024年博罗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提交积分申请,各学校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独立的特征码,申请人可凭该码查询积分分数及录取结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附二维码如下:
2.完成各学校发布的网上信息收集表(时间:2024年7月1日至6日)各校信息收集二维码如下:
龙华中心小学积分入学适龄儿童信息收集表:龙华第二小学积分入学适龄儿童信息收集表:龙华宁和小学积分入学适龄儿童信息收集表:龙华北堤小学积分入学适龄儿童信息收集表:
(二)公布积分入学学位:7月12日-13日,户籍生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县教育局统一公布参与积分入学学校及积分入学学位分布计划数,各镇街辖区学校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申请人应及时关注通知。
(三)核实积分资格。7月14日-15日,申请人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须提供材料见《2024年博罗县申请积分入读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特别说明:
①申请人如不能网上申办的,请于7月14日-15日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由学校代为录入“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
②“申报资格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供符合申报资格佐证材料后方可申请;“积分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积分分值,申请人应根据表中“计分要求”,提供有效积分佐证材料(由相关职能部门核算的无需提供)。
学校初审时,由学校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后,现场计算有关特殊项目得分并录入系统(由相关职能部门核算的除外),然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及学校审核小组成员确认无误后签名(签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申报信息),由家长保存一份,另一份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
(四)职能部门核实材料:7月16日-31日,由县教育主管部门、龙华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初审后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最后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的情况在申报系统计算总积分。
(五)公布积分审核结果:8月1日-6日申请人可向申请学校或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查询积分情况。对分数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六)录取名单公示。县教育局、龙华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名单在申请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通过系统反馈给家长。
(七)办理入学手续(8月12日-13日)。小学一年级报名,申请人持签名确认的申请表和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列入我县高层次人才管理的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县内部队现役军人直属子女等,不适用本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二)“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未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三)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可申报“居住地”所属镇(街道、管委会)1所学区学校,申报成功后则不可更改。如不按要求申报,取消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授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五)所有申请材料有效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六)已被录取的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如未能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关于插班生申请公办学校
需要转学插班就读公办学校的学生,需根据《关于印发<博罗县中小学学生转学办理指引>的通知》(博教〔2021〕55 号)办理。转学申请登记时间是7月1日至7月10日(工作日)到住址所属学区学校登记,带户口簿及学区内住房资料,出示原件上交复印件。学校相应年级无剩余学位,则不允许转入该校,但可以依据片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由龙华中心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调剂转入其他学校,如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六、公告查看地点
各学校、学校所属村(居)委会的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