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鹰潭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及开学时间
2024-07-22
更新时间:2024-07-22 16:22:29作者:未知
2024年温州泰顺幼儿园秋季招生安排
2024年泰顺县公、民办幼儿园继续统一实行“一件事报名”“网上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
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6月30日;
民办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8月1日。
招生对象
小班:2020年9月1日(含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且能够参加集体活动的健康适龄幼儿。
除北辰幼儿园、雅阳镇第二幼儿园外,其它幼儿园原则上中大班不列入统一招生范围,如有空缺学位由各幼儿园自主补招。招生政策和办法
(一)报名县城公办幼儿园,须具有本县罗阳镇户籍或父母在县城拥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户籍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入园证明材料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31日。符合县城内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限报1所县城内公办幼儿园。
(二)户籍和住房在乡镇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以就近入园的原则,选择乡镇施教区域内公、民办幼儿园就读,不列入县城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三)政策优待对象于6月24日-26日将《2024年泰顺县学前教育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园申请表》(附件5)及符合相关政策优待佐证材料送县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县教育局420室)审核(联系电话:0577-67582782),由县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审核确认后,提前预录取,统筹安排入园就读。政策优待对象: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2.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子女;3.“飞地”人才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及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我县ABCDE五个层次人才子女;4.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支援温州市等上级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和援鄂、援沪等市外的医疗队员子女,受县级(不含部门表彰)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5.县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省春蚕奖获得者子女;6.县级及以上“三名”“三坛”或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新锐)教师(班主任)子女;7.援疆、援藏、援青及援外等干部子女;8.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对象子女;9.对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子女及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人员子女,按有关规定办理;10.本园教职工子女。(四)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含政策优待预录取数)时(详见附件1),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五)双胞胎(多胞胎)幼儿,在同一个园区报名的,选择一人参与摇号,摇中则全部录取,未摇中则全部不录取;在不同园区报名的,视同“非双胞胎(多胞胎)”处理。
(六)积极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举措。如长子已在某所公办幼儿园就读,幼子可随长子就读该幼儿园,申请长幼随园的家长需在6月24日-26日向幼儿园提交《2024年泰顺县幼儿园“长幼随园”新生入园申请表》(附件4),经审核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网络报名
(一)2024年泰顺县公、民办幼儿园秋季招生采用系统网上报名登记,“线上系统报名+线下现场摇号”相结合的方式。由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浙里办APP(手机端)报名,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摇号及录取资格。
(二)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8:30—6月30日23:59;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8:30—8月1日23:59(具体以民办幼儿园招生方案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适龄儿童报名时需上传下列材料:
1.幼儿所在户口本原件:首页、户主页、入园儿童页;
2.幼儿出生证明;
3.父母亲结婚证;
4.报名县城公办园无县城户籍的幼儿,还需要上传父母的县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四)网上报名方式操作指南(选择一种方式报名登记)
方法一: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报名操作流程
-登录浙江政务网网站http://wz.zjzwfw.gov.cn
-搜索“儿童入园”
-点击“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在线办理,选择“泰顺县”
-点击“公办园或民办园”“泰顺县”
-点击对应的幼儿园,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
-“我的登记”查询报名情况
方法二:手机端“浙里办APP”报名操作流程
-安装、登录“浙里办”手机APP
-在首页搜索“入学掌上通”点击进入
-在“入园服务”专栏选择点击“入园报名”
-进入“温州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选择“公办(民办)入园登记”
-选择“泰顺县”
-选择对应幼儿园
-填报相关信息,提交
-“我的办事”查询报名情况信息审核
家长填报信息后,报名系统将通过大数据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比对,线上材料通过审核的将免去线下确认环节,线上材料无法通过审核的,家长务必在报名时间结束后2天内把相关书面佐证材料送到公、民办幼儿园核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录取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含政策优待预录取数)时,各幼儿园将采取电脑派位摇号进行预录取,具体流程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摇号办法。7月1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逾期未到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视同自愿放弃。
(二)民办幼儿园录取:每名适龄幼儿限报1所民办幼儿园(含园区)。当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可实行摇号录取或者其他方式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由各民办幼儿园自定);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三)预录取幼儿体检,幼儿园以短信方式通知家长陪护幼儿到各乡镇卫生院进行体检(时间待定),体检结果由幼儿园派人统一领取,经审核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四)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在报名有效期内继续向其他民办幼儿园报名,直至录取。
(五)各幼儿园招生均需参加网络报名登记,无故未参加网络报名登记或幼儿园违规线下录取的,将影响幼儿的学籍申请及后期相关财政经费补助;凡申请学籍的幼儿,其姓名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网络报名一致。其他事项
(一)各幼儿园均要成立招生工作专班,集体研究招生工作,根据本文件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各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均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才能发布,招生简章不得擅自增加违反本文件规定的条文。各幼儿园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定位费(预缴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费等。严禁以“压价、团购、优惠、赠送物品”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无序竞争、争夺生源。
(二)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核定办园规模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规模和规定班额。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5周岁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学位空余、教师富余的幼儿园延伸开设托班。(三)家长(监护人)若网上报名遇到相关问题,可在网上报名开放时间段到申请就读的幼儿园咨询。在网上报名开放时间段内,各幼儿园务必要专门安排多位老师进行电话咨询解答和现场网上报名指导。(四)报名系统可能因同时登录人数过多出现网络拥堵,报名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可稍后再试。报名在系统开放时间的任意时间内完成即可,完成的具体时间不影响录取顺序。
(五)有关招生信息均公布在“浙里办”APP中的入学掌上通的“政策查询”专栏,请及时关注。2024年幼儿园秋季新生招生监督电话:县教育局0577-675827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