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区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2024-07-15
更新时间:2024-07-15 00:37:51作者:佚名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学校自主原则。
3.考生自愿原则。
4.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生类别、计划
1.招生类别:西洋乐。
2.招生计划:合肥一中滨湖校区20人、合肥一中瑶海校区15人、合肥一中淝河校区15人。
三、报名要求
1.2024年合肥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艺术类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3.同时符合多项报名资格的仅限报考一项,不得兼报。
咨询电话:62911025、62912015
四、报名资格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 初中阶段在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活动中获得相应奖次;
2. 初中阶段参加学校相应艺术类社团,或在校学科节、展演等活动中获得奖次,由初中学校审核、推荐并出具证明;
3. 具备相应特长的,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经合肥一中审核合格后,可报考相应项目。
五、报名程序
具备艺术类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于6月17-18日凭初中毕业学校的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实证材料、中考准考号在合肥一中瑶海校区经方楼一楼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我校将于6月19日下午3:00后在校园网公示报名学生名单、学校和报名类别,公示期3天。
报名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
六、考核及认证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合肥一中组织的专业考核。
考核时间:6月22-23日
考核地点:合肥一中瑶海校区
考核方式:考核采用定性评价的方式,评委现场评定合格与否,并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需自带乐谱和乐器(钢琴除外),测试内容为“音准”和现场演奏。“音准”即根据钢琴弹奏音进行模唱,同时现场演奏自备的一首曲目,或者按照评委的要求演奏自备曲目中的一个片段。各评委现场根据考生演奏的技巧、表达的情感等独立评定合格与否,并当场亮牌,超半数评委认定合格的,即为专业考核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七、考核合格公示
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于6月24日在合肥一中校园网和所属初中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日。
八、志愿填报
凡艺术类自主招生专业考核合格的考生,均须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凡具备报考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九、录取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合肥一中自主招生招收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的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十、几点说明
1.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参加专业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专业考核合格的考生如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将不参加自主招生的录取。
3.凡在自主招生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自主招生或评委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