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外嫁女”看过来,你的补偿款收到了吗!

更新时间:2024-03-25 12:35:44作者:佚名

“外嫁女”看过来,你的补偿款收到了吗!

在中国,有句俗语叫“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农村来说,还是根深蒂固的。而这句话的广为流传,恰恰却让许多农村的“外嫁女”吃了不少的亏。

庄某等30位外嫁女婚后户口仍在甲村,一直在甲村生产生活、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期间,甲村获政府征地补偿款,但被告甲村委会、甲村经济社以庄某等人是“外嫁女”为由,未将征地补偿款分配给庄某等人。于是庄某等30位外嫁女诉至区法院要求甲村委会、甲村经济社向其补发征地补偿款,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甲村拒不向庄某等人支付征地赔偿款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支持了庄某等人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甲村民委员会、甲村经济社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庄某等30名“外嫁女”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共计987225元。区法院执行局经过二十几天的不懈努力,成功执结申请执行人庄某等30宗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的“外嫁女”征地补偿纠纷案,有效维护农村“外嫁女”合法权益。

一、 什么是“外嫁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关于“外嫁女”权益纠纷的调研报告中对农村“外嫁女”进行了界定:“狭义的外嫁女专指与本村以外的男子结婚、户口仍留在本村的妇女。”

二、“外嫁女”是否有权参与集体经济组织分配

在考虑,“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补偿款的时候,首先我们要考虑“外嫁女”是不是集体组织经济的成员。

对于“外嫁女”,在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时,本人及其家属、子女仍在原村集体生产、生活,户籍未迁出本村的“外嫁女”,“外嫁女”及其家属、子女应当享有与所在村集体成员同等的土地征收补偿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5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三、 法律法规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中,也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本文只提到了,“外嫁女”嫁出去但户口还留在本村的情况。请大家查阅时仔细看好。要记住的是,“外嫁女”获得补偿有三个要件,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三者是一致,就可以认定“外嫁女”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本文标签: 集体经济  户口  组织  

为您推荐

“外嫁女”看过来,你的补偿款收到了吗!

本文只提到了,“外嫁女”嫁出去但户口还留在本村的情况,“外嫁女”获得补偿有三个要件,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三者是一致,就可以认定“外嫁女”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024-03-25 12:35

商标侵权民事案件情况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的民事法律责任

商标侵权的民事案件的情况包括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许可,适用同一种商品的商标相近或者相似的情况,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标的情况,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

2024-03-25 12:35

离婚后孩子大学费用还要支付吗 离婚后孩子大学期间费用

当然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3-25 12:35

妻子患重病丈夫却不给医药费怎么办(妻子有病丈夫不管也不给医疗费)

在夫妻一方患有疾病的时候,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其不履行这种扶养义务的,患病一方有权诉讼要求另一方支付医疗费。另一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患病一方还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对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和

2024-03-25 12:35

如何可以将财产给其中一个子女(怎么把财产转给父母)

老人和其它子女需要在配偶去世后通过人民调解、法院诉讼、继承公证等方式确认各继承人所拥有的房产份额。之后老人可以通过赠与公证的形式把其所有的房屋份额给予某个子女。

2024-03-25 12:35

媳妇是否必须赡养公公婆婆 媳妇是否必须赡养公公婆婆父母

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负有赡养义务。所以,若夫妻一方去世,其夫妻关系已经终止,相应地,赡养扶助义务也归于终止。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儿媳还是会

2024-03-25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