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工地干活死亡谁来赔偿?(工地干活受伤谁来赔偿)

更新时间:2024-06-23 05:02:39作者:佚名

工地干活死亡谁来赔偿?(工地干活受伤谁来赔偿)

一、工地干活死亡谁来赔偿?

工地干活死亡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人死亡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1、因受害人死亡产生的费用,包括:丧葬费,以及办理丧事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的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2、受害人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收入不详的,可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或死亡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在工地干活发生伤害导致死亡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责任的范围是包括医疗费需要护理费用,误工费用,还有就是相关的伤残费用。因为受害人死亡所产生的一些费用还包括有丧葬费用以及交通费。

本文标签: 劳务  工地  民法典  

为您推荐

工地干活死亡谁来赔偿?(工地干活受伤谁来赔偿)

工地干活死亡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1192条当中明确规定,个人之间如果形成劳务关系的,提供劳务一方因为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之下,那么接受劳务一方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

2024-06-23 05:02

扒窃属于治安还是刑事案件?(扒窃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

扒窃属于刑事案件。因为按照我们国家相关的刑事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存在着扒窃行为的话,就是达到了我们国家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所以可以按照盗窃罪来进行定罪处罚。如果是其他的盗窃行为的话,那么需要达到一定的数

2024-06-23 05:02

婚姻期间可以告诈骗吗? 起诉婚姻诈骗

婚姻期间可以告诈骗。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存在着诈骗行为,那么按照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来进行方案,然后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之后就是由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定罪量刑。

2024-06-23 05:02

意定监护协议样本内容是什么 意定监护协议样本内容是什么样的

意定监护协议样本内容是明确,监护的一些基本的情况,比如说监护权的具体的内容,还有就是监护权实施的时间以及孩子的抚养费用,教育费用等相关的规定。最后就是需要签字确认,这样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

2024-06-23 05:02

南京外地户口买车上牌需要什么条件(外地人在南京买车上牌 新规定2020)

一般来说,如果是这个外地户口外在南京买车上牌的话是需要持有半年以上的南京居住证的、还要在南京缴纳了两年以上的社保、或者有南京房产证、如果原本就有一个南京车牌的话可以保留原来的号码直接上牌。

2024-06-23 02:33

监外执行起算时间的规定是什么(监外执行起算时间的规定是什么时候实施)

监外执行起算时间的规定是:决定之日起生效,送达之日执行。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

2024-06-23 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