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土普法:征收方以土地储备为由征收收房屋,是否可以拒绝?
2024-06-08
更新时间:2024-06-09 02:33:42作者:未知
房屋被违法征收了,一群邻居却整天当“老好人”,做思想工作,劝你赶紧签字。动不动就冷嘲热讽,一致孤立,给你戴个“钉子户”的帽子。“难道补偿不合理,想要维权有错吗?”这是一位前来咨询过我们的被征收人被邻居们逼签后,向我们倾诉的话。
对与错,谁能说得清?就这位当事人自己而言,补偿不合理,想要维权合情合理。但在已经签字、等着拿补偿的邻居们眼里,却成了“想比别人拿更多补偿的钉子户”、“阻碍大家拆迁致富”的绊脚石。
一句句冷言冷语、一道道意味深长的目光,热潮冷风之下,维权意志不坚定的人,除了签下不公平不合理的拆迁协议,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300平房屋征收,只给800元一平,村民:买不起房,也建不起房
这位拆迁户来咨询爱土拆迁律师,说当地的补偿实在太不合理,让他接受不了。
他家有一套300平砖混结构的农村房屋,被纳入了拆迁范围。拆迁方给他提供这样的补偿安置方案:一块宅基地,另外每平方补偿800元。
800元能建的起来一平方的房子吗?从近年的建材价格和人工费用来看,是不可能的。
律师通过分析告诉他,这个补偿标准确实偏低,如果要自建房屋,根据他们当地的物价水平,自家还得贴补上10多万,才能达到基本的建房成本要求,然后简单装修入住。按照这个补偿标准,会直接降低他们的生活水平,并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
想要维权有错吗?邻居们冷嘲热讽,催促赶紧签字!
律师建议他再跟拆迁办谈谈。他说:“谈不了,已经谈了很多次,拆迁方就说大家的标准都一样,没办法改变。”于是我建议他走法律途径争取。
十多天后,这位当事人告诉律师,他签了补偿协议,“没办法,最后就只有我们这一户了,其他邻居都签字了,也都劝我签字。听到我说要打官司,还说让我不要去作对,后来大家每天都对我们家议论纷纷,指指点点的。好像我坏了大家的好事。”
现实中,农村某些人不乏“酸葡萄”心理,自己没争取到的也不希望别人争取到,要亏大家一起亏,甚至自己得到了,却不希望别人得到。这位当事人正是遇到了这样一群邻居。
这样的邻居,这样的舆论环境压力下,一个想要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被拆迁人,是孤单的。他在顺从的邻居面前,反而成为了一个不识好歹、不知进退、“狮子大开口”的“异类”、典型“钉子户”。
当事人和家人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不仅要面临家庭内部的分歧,还有立场不清的邻居,手段层出不穷的拆迁方。此时,对于维权意志不坚定的当事人来说,签字也算一种“解脱”。但应得的补偿,也就从此没了指望。
不必在意他人脸色,依法维权,必将守得云开见月明!
在此,想郑重跟各位被拆迁户说一声,依法维权没有错。不必受他人影响,鼓足勇气,坚强地走下去,千万不要被外界的流言压垮。
对于邻居的冷嘲热讽没必要理会,更不用和他们争吵。自己收集好征收方的违法点,不要声张,做好保密工作,以免引起有心人注意。同时,积极了解维权程序,做好准备。
还应了解法定的维权时效,避免错过诉讼时间。抓住机会维权,时间不等人。很多被拆迁人总是想着,我先想想其他办法,实在不行,我再起诉。房屋被强拆了的时候在等待,收到政府下发的补偿决定的时候在等待,最后等到法院发了裁定才着急,想走法律途径起诉维权。而这时候已经晚了,所有的起诉期限都已经错过。
很多法律程序的启动是有期限的,如果被征收人在等待中将期限耗尽,到那时就算被征收人有再多的证据,维权也是难上加难。
依法维权是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法律给予了我们这项权利,那我们一定要利用好。
打消顾虑,以打促谈,让征收方主动服软,谈出合理补偿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走法律途径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很多被拆迁人都有两方面的担心,一是担心打不赢;二是打赢了,担心拆迁方来找麻烦。
首先,征地拆迁案件的办案思路,并不是以“打赢官司”为目的,而是是以打促谈,通过起诉征收方的违法行为,增加我们的谈判筹码,更好地和拆迁方建立谈判平台,争取到满意的补偿。很多时候,律师介入不久,征收方就松口了,主动提高补偿,最终达成和解,这是最好的方式。同时,现实中,行政诉讼原告胜诉率在不断提高,形势也是向好的。
其次,打赢官司后,征收方支付了补偿款,也没必要再来跟你为难。拆迁的时候,征收方挑毛病、逼签等,都是为了在拆迁谈判中施加压力,想让拆迁户尽快签字。而这都是在拆迁阶段才会发生。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补偿协议之后,拆迁都已经完成了,谁还会来找你麻烦呢。况且,很多时候,所谓征收办或征收指挥部都是抽调各部门人手临时组建而成,拆迁工作结束后就会自行解散。
最后提醒各位被征收人,依法拆迁是法律对征收方的规范要求;依法维权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在拆迁维权过程中,被征收人只要坚定信心,那些专业的法律问题,被征收人交给专业的拆迁律师去解决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