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笑气属于婚姻过错吗?一方起诉离婚,第一次可以判离吗?
2024-07-04
更新时间:2024-07-04 10:05:07作者:未知
离婚律师:吸食笑气属于婚姻过错吗?一方起诉离婚,第一次可以判离吗?
杭州离婚律师:夫妻一方吸食笑气,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判离吗?
我们都知道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其中第五款规定了“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对于哪些才算是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并没用明示,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
今天的案例,是讲夫妻一方吸食笑气,后来带配偶一起吸,那么,这种情况,法院会判离吗?
小红、小明登记结婚后,小红及家人发现小明有吸食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或吹气球)的恶习,但小明对小红隐瞒了该恶习。小红及家属多次劝说,小明及其母亲也一再承诺改掉此恶习,但最终愈演愈烈,还将小红传染此恶习。
2020年6月22日,小红母亲再次制止二人逃离沈阳吸食一氧化二氮,小明将小红母亲打伤(有派出所出警记录和监控视频为证),至今为止小红母亲面部仍然青肿。至此,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修复,小明吸食具有成瘾性的一氧化二氮,吸食后开车、打人等行为也相当危险且屡教不改,故小红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小明辩称,双方之间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双方之间还应相互关心、爱护,故不同意离婚;小红诉状陈述不属实。
1、小明没有吸食一氧化二氮的习惯,相反小红具有该习惯,但是小明基于对小红的感情愿意原谅小红,也相信小红可以改正。
2、2020年6月22日,小明从未带小红吸食一氧化二氮,更没有躲避小红母亲寻找一事。相反是小红与其母亲之间发生争执并有肢体冲突,是小明一直在劝解、拉架,小明从未对小红母亲动手,后来小红父亲赶来不问缘由就对小明拳打脚踢,但是小明处于对长辈的尊重和小红的感情,从未还手过。
法院认为,小红与小明系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均应珍惜彼此间的夫妻感情。小红诉称小明吸食一氧化二氮成瘾,且屡教不改,但小红也吸食一氧化二氮,双方均有过错。现小红要求离婚,小明不同意离婚,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只要双方今后加强沟通,相互关爱,共同改掉恶习,是能够和好如初的。故对小红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
驳回小红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杭州律师律师由本案例可知,法院会将吸食笑气作为婚姻过错进行认定,本案之所以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没有判离,主要是因为双方都吸食笑气,都有过错,所以法院会再给双方一次机会,改善夫妻感情,争取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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