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违建,却收到责令限期拆除,该怎么办?
2024-07-01
更新时间:2024-07-01 15:08:01作者:佚名
一、手指离断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般来说,职工工伤致右手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六级伤残认定里“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的规定,应评定为六级伤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本人的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本人工资。
3、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对方不赔可以起诉吗?
1、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2、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三、如何认定工伤?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决定是否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劳动中受伤的人可以去申请工伤,有些劳动者因为操作机器的关系,导致自己的手指断了几根,断了手指之后不管是接回来还是日后生活都会非常的麻烦,受害者只能依赖在经济补偿上,此时我们作为劳动者的话,是需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