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单位辞退员工最后一个月保险谁来交
2024-02-17
更新时间:2024-02-17 12:35:08作者:未知
劳动者辞职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乘以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如果是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自行辞职,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而导致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仅仅是多发一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得看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员工离职,如果是由于员工自身的原因离职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的员工离职,除了发放应有的劳动所得之外,还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