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案件是否收诉讼费?(移送管辖案件是否收诉讼费用)
2024-04-28
更新时间:2024-04-28 22:40:28作者:未知
一、销售人员业绩考核不达标辞退员工可以吗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不同的情况其对应的结果不同,销售人员业绩不达标,如果符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的,单位可以辞退该员工,且无需给予员工经济补偿;或者如果符合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的,单位也可以辞退员工,但程序要合法,且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在实际工作当中,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否则的话就要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自己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也应该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的话才不会让自己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