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写些什么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写些什么呢

更新时间:2024-02-04 22:39:49作者:佚名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写些什么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写些什么呢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写些什么

一、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号。

另起一行写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地点、婚后有无子女。

如有子女,写明子女的姓名、性别及出生日期。

二、双方当事人同意登记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探望权的行使。

1、写明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行使,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期限及方式。

2、建议约定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按期给付抚养费的违约责任。例如,“男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项的,除应继续支付外,另按日5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日止。”

3、关于探望权的约定建议细化,细化到每周探望的次数、时间,法定节假日的探望时间等内容,避免将来因探望权的行使再起纷争。

四、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银行存款、房屋、车辆、股权、股票、住房公积金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个人专有财产等,并列明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财产数量较多的可附清单)

1、房产

(1)写明房屋的坐落位置、购买的时间、产权登记人,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哪一方所有。

(2)明确房屋是否存在贷款,如存在贷款的,写明抵押权人的名称、离婚后贷款谁哪一方承担,以及对方不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的违约责任

(3)如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写明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或要求,以及对方不能协助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违约责任。

2、车辆

写明车牌号、车型号、登记人等基本信息,离婚后车辆归哪一方所有,车辆是否存在贷款,如存在贷款,约定离婚后贷款由哪一方承担。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1)列明公司的名称,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占的份额等基本信息以及双方分割有限公司股权的具体方式。

(2)由于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如果非股东配偶一方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需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则,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非股东配偶一方成为

有限公司股东的,相关约定也无效。

4、股票

建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具体的分割方式,股票的分割既可以按数量分配也可以按市价分配。

5、住房公积金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建议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具体的分割方式

6、个人专有财产可以直接约定为: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个人专有

财产(首饰、衣服、日用品等)归各自所有。

7、其他财产

五、债权的享有和债务的承担

写明夫妻共同债权、夫妻共同债务的种类、数量及承担方式。

特别提示: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的,该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夫妻双方离婚后,债权人仍可就夫妻共同债务起诉任一方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六、对离婚当事人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该条款在一方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适用)

七、其他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的事项,包括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违约条款、协议的文本及效力等内容。

八、离婚当事人的签名、离婚协议书的签订时间

本文标签: 抚养权  抚养费  些什么  

为您推荐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写些什么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写些什么呢

一、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号。二、双方当事人同意登记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三、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探望权的行使。四、共同财产的分割。

2024-02-04 22:39

如何认定对方涉及家庭暴力 怎样认定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问题能否认定,与施暴者是否承认没有必然联系。发生家庭暴力后并非施暴者否认,法院就无法认定,只有其他相关证据,也可以形成证据链。由于家庭暴力往往在家庭内部发生,未成年子女的证言,有时会成为关键证

2024-02-04 22:39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1、客体要件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是: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

2024-02-04 22:39

行为人构成侮辱诽谤罪谁受理 行为侮辱别人怎么判刑

侮辱诽谤罪通常情况下由受害人提起诉讼后,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进行受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侮辱诽谤的情形,受害方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侮辱诽谤罪属于刑

2024-02-04 22:39

当事人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后,是否可再请求对方赔偿损失?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后,不得再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

2024-02-04 22:39

寻衅滋事罪组织者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组织者如何认定)

寻衅滋事罪组织者,一般为寻衅滋事的犯罪活动中起组织作用的发起人、或者是担负策划等职责的人。这些组织者,通常会被认定为是主犯,相比较与其他起到次要作用的从犯,受到的刑事处罚要重些。

2024-02-04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