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无过错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2-03 07:34:20作者:佚名

无过错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无过错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过错赔偿的情形

1、一方有法定过错行为。在婚姻家庭关系的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都会存在一些过错行为。但是,只有当一方存在法定的这些重大过错行为的,才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

2、过错的存在与单方性。侵权行为中的过错指行为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时的心理态度。虽然在法律的构成要件上,过错的存在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当然要件,没有过错,将不构成侵权。但司法实践中讨论这个问题意义不大。因为,判断有无过错的客观标准是有无以上的四种法定情形。有,视为有过错;没有,则视为无过错。所以过错这样一个主观上的概念,其判断标准在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已经客观化了。这是与一般侵权中的“过错”的重大区别。

3、损害结果的存在。损害是指人身或财产上的不利益。侵权责任采取填补损害原则,无损害则无责任。因此,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只有当一方因对方的行为遭受了损害结果的,方有适用的余地。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财产上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期待权方面的损害;非财产上的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纯粹精神损害和其他损害,由于在离婚案件中,精神损害可能是最为普遍和深刻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是把握的重点,但是精神上损害的程度较难把握,应由法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以自由心证裁量之。

4、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即一方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另一方的损害结果的发生。根据侵权行为法的一般原理,因果关系是归责的前提和基础。惟应注意的是,损害结果的存在与因果关系在离婚损害赔偿案件中一般无须请求权人举证,只要有一方过错行为的存在,即应认定以上两个要件都已具备。只是在确定损害的量化值时,应运用因果关系原理,将非因对方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排除在外。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进行。我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并且能够证明是对方存在一定的过错,从而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那么是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获得损害赔偿。

本文标签: 损害赔偿  情形  或者是  

为您推荐

无过错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不过做好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比如有存在重婚的情况下,或者是对方有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或者是对方有配偶,但是与他人有同居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是有权向对方要求一定的损害赔偿的。

2024-02-03 07:34

广州市辞退补偿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广州 离职补偿金 标准

广州市辞退补偿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个人一次性所获得的经济补偿款的收入除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从而作为月工资收入,再按照相关的规定来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需要做

2024-02-03 05:03

如果没结婚证准生证能生孩子吗(如果没结婚证准生证能生孩子吗有补贴吗)

如果没结婚证准生证是不能生孩子的。在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的规定中,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

2024-02-03 05:03

出差引起胆囊息肉算不算工伤 胆囊息肉会影响事业单位入职吗?

出差引起胆囊息肉是否属于工商,需要根据工商鉴定的结果来进行判断。工伤指的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在工作的时间以及工作的地点,从而遭受到了伤害或者是职业病的伤害,这些情况就是属于工伤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的。

2024-02-03 05:03

补偿没谈好,征收方借用紧急避险强制拆除房屋,如何维权

房屋征收不能以“紧急避险”做借口,凡遇征收必须合理补偿。在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中,并没有“紧急避险”的概念,与之类似的措辞只有“突发事件”、“情况紧急”等。而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地址灾害防

2024-02-03 05:03

行政强制执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是需要当场或者是在事后立即通知到当事人的家属。如果是属于紧急情况当场实施的话,那么返回以后也是必须要立即进行批报,不能够超期。

2024-02-03 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