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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更新时间:2024-05-14 05:02:43作者:佚名
补偿是谈下来的,不是打下来的。
在征地拆迁长期深入的过程中,这一原则已被越来越多的被征收人所理解和接纳。
可以说,征收维权中复议、诉讼、听证都不是必经程序,唯有协商、沟通、谈判是难以跳跃过去的必经步骤。
那么,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究竟如何参与协商谈判才能在这场就补偿安置问题展开的博弈中占得先机呢?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解析这一问题……
正确姿势一:尽早聘请专业征收维权律师
从无数征收维权实践来看,有律师和没有律师,差别巨大,尤其是在贯穿整个征收维权始终的协商、谈判之中。
不可否认,之所以一些被征收人惧怕与征收方的人对话,甚至一“交手”就很快败下阵来,签订了事后悔之晚矣的不公平补偿协议。
原因仅仅是在于被征收人不熟悉征收方精心设计的所谓话术、圈套,三言两语思路就被对方带着走了,进而放弃了进门之前想好的补偿原则底线要求。
事实上,这种较量仅仅是雕虫小技,与诈骗人员惯用的手法差不多,但没有经过防范培训的普通人却很容易中招上当。
而一旦专业律师出马,这些小伎俩就会全部失效,谈判沟通将会更加快捷、高效地进入到实质问题上来。
从另一个角度讲,律师的介入意味着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的用于协商、沟通的文件的出具,这对于现实当中面对面的沟通、谈判将能够起到十分重要的助力作用。
就以往代理案件的经验来看,仅凭发送律师函达到提升补偿数额目的的,并不在少数。
这也是律师之“专业”价值的体现。
正确姿势二:多收集有利于己方主张的依据
我们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就征收补偿问题的协商、谈判虽不是打官司,但却具有和打官司相近似的运作性质。
譬如说征收方主张补偿数额为100万,而被征收人主张至少301万。
那么双方就有必要拿出依据来,论证自己提出主张的合理、合法性。
这样的协商、沟通才是有意义、可能取得推进的。
倘若被征收人确系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要出的补偿数额显著不合法或是缺乏依据支持。这样的要求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同理,如果征收方肆意压低补偿,所提供的补偿安置条件不能满足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基本需求,那么再老实的被征收人恐怕也不会答应。
因此,谈判桌前的较量,实质上仍然是事实、法律、依据的较量。
特别是在实践中,很多谈判平台是由上级政府、法院为化解矛盾主动提议搭建起来的。
在这样的谈判中,有理有据始终是重要的一点。
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有计划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全面了解涉案项目法律情况,将政府一方的软肋抓住,进而获取对己方有利的谈判点。
正确姿势三:不断找寻新的思路,增加谈判机会
被征收人切勿指望某一次谈判就能将问题解决。
实践中确有谈了一次、两次就签订满意补偿协议的,但也有谈了十次、八次仍然无法提升补偿数额的情形存在。
因此,在协商谈判中,保持足够的耐心,拿出足够的细心是极为必要的。
一次谈不成,要积极找寻其他事由争取另行搭建平台再次谈判。
随着时间的推进和项目、维权步骤的深入,谈判的结果将有望发生转变。
在明所的青年律师陈丽芳指出,被征收人可以开启“头脑风暴”,从各个角度全面审视涉案征收项目,针对所处的不同阶段提起相应的程序,进而搭建各种协商、沟通平台。
事实上,这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譬如针对征收决定、评估报告、征收补偿决定、信息公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强制执行决定、违法建筑认定等等都可以找角度切入,争取更多的谈判机会。
正是这种“细水长流”“缜密严谨”的谈判、沟通风格,能够给征收方以更大的影响、触动,更能为被征收人带来满意的补偿结果。
动辄拍桌子、骂街的那种过分激烈的沟通模式,除了利于发泄、出气之外对解决问题并无任何实质意义,更可能把天聊死,进而招致征收方的违法暴力强拆。
总之,协商、谈判是征收补偿得以实现的重中之重,被征收人要好好领会这里面的精髓、技巧,才能更加高效、和谐的实现自己的维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