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劳务关系员工是否合法(公司辞退劳动者)
2024-06-23
更新时间:2024-06-24 00:00:43作者:未知
一、银行抵押物空押是什么罪?
银行抵押物空押一般情况下是不构成犯罪行为的,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没有通知银行的情况下,转让行为对银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一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地、建筑物。中国不分抵押权与质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凡提供财产作担保的,不论为不动产、动产或有价证券,也不论是否转移占有,该财产均称为抵押物。
二、法定抵押权规定是什么?
法定抵押权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抵押权。一般抵押权均属于约定担保物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法律规定而发生特殊的抵押权,例如,世界各国民法一般都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的工作物如建筑物的修建或修缮时,承揽人就承揽关系所发生的债权,对定作人就该建筑物有抵押权。对于法定抵押权,民法将其分为公法性质的法定抵押权和私法性质的法定抵押权。前者的成立无须登记,而后者的成立则须登记。在法国民法,法定抵押权范围较广,妻子对丈夫的财产,未成年人及禁治产人对其监护人财产,以及国家、公共团体、公营造物对于收款人及会计人员的财产,均有法定抵押权。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涉及到银行抵押是需要严格的按照银行的要求,还有就是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完成抵押的手续。比如说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要求,如果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没有通知银行,那么这样的一种行为的话,就是属于一种对于银行无效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