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的条款
2024-02-11
更新时间:2024-02-11 12:35:07作者:未知
一、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条件为女方也同意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3、哺乳期女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哺乳期间男女双方协商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在哺乳期间,若是女方不同意离婚,即使男方想要离婚,法院也通常并不会受理男方提处的离婚诉讼请求。若女方愿意离婚,但是男方不愿意的,处于哺乳期的女方,可以依法书写离婚诉状之后,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