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自诉需要的证据包括什么(寻衅滋事罪自诉需要的证据包括什么)
2024-02-14
更新时间:2024-02-14 22:40:07作者:未知
在这个颜值即正义的年代,各大美容整形医院通过各种整形手术帮助无数人脱胎换骨,但是也有不少整容失败的案例,让人望而却步,爱美没错,铤而走险就是自己疏忽了!
整容,您得听我的,教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
您是否之前陷入这种误区?
手术协议是保障医生不用负责的,我才不签呢!
很多求美者对手术协议书存有误解,实际上,手术协议书让受术者享有完全的知情权和最终的决定权,而且,万一出现了医生造成的手术问题,受术者仍可依法追究医生责任。
手术协议书就是医生免责书……大错特错!手术协议书也叫手术同意书,它只标明受术者与施术医生对手术方式和并发症等有了共识,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免责协议书,并非医生的护身符。
签订手术协议,协议只规定风险和责任就够了吗?
手术前医生应该把手术者的情况、手术原因、手术方式、手术过程和手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意外等通过手术协议向受术者交代清楚,必要时要先口述一遍。
手术的手术协议更需要细致化,例如要在协议中就列明使用的是哪个牌子、多大量的填充材料,否则可能出现躺上手术台后材料被偷梁换柱、被迫接受超过预算量的填充材料的现象。因此,手术协议应避免模糊字句,细化条款才利于维护利益。
手术协议要注意以下细节:
1、整形医院名称要写准确,特别要注意一些重声字医院。
2、手术协议书一定要让主刀医生签名。其他签署无效。
3、要接受的整容项目列齐全。
4、如果接受的是假体植入手术,假体质量保障要单列出来。
5、医院老板要签字或公章。
6、签属整形协议时,一定要酌字酌句看清楚,有任何不清楚或不明白的问题及时提出来,有些含糊不清的条款要及时让医院进行修改,否则一旦手术失败,将来维权时可能会有不必要的麻烦。
维权途径
1.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核准的整容机构,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赔偿事宜。
2.如果不想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或者是在无任何资质的整形机构做手术发生整形失败的情况下,可直接提起诉讼:
(1)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可知构成医疗损害侵权的要件,即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过错。在医疗美容过程中,手术所造成的损伤是不可逆的,有的甚至直接对接受手术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影响。如需认定为医疗损害,则需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损害以及如构成医疗损害,其人身医疗损害等级和医疗过错的责任程度进行鉴定。此时可主张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此外还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2)主张违约责任
消费者在术前与整形机构签订合同,双方构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这也提醒消费者应当仔细审查相关条约,其中是否有关于整形失败的约定,是认定为手术失败还是消费者不满意,整形失败后如何解决等等。整形机构造成了损害或未达预期效果,可主张违约责任,赔偿范围限于赔偿损失,比如返还医疗费等方面,一般无法主张精神抚慰金。
风险提示
1.“三无机构”不可信
在选择整形机构的时候,要对该机构及职业医师的相关资质进行考察:
医疗美容机构的资质--是否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是否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批准的范围之内。
主诊医生的资质--即是否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疗美容主诊医生执业资格证》;是否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的经历。
护理工作人员的资质--是否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注册机关注册;是否具有两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并经过相关培训或进修合格。
术前对整容机构资质进行调查,有利于消费者全面的了解整容机构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可以及时抽身。
2.搜集相关证据
许多女孩子在整容之前,只关注医生对于手术效果的正面描述,对于手术的风险欠缺考虑,不注重证据的收集,导致后期维权没有合理依据。术前与整形机构签订的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尤其是关于手术失败及解决方法、承诺条款等,对治疗效果、治疗用药、假体的品牌材质或所取部位等细节注意明确落在书面,对条款进行询问、质疑时可以进行录音;
缴费单据;术中的病历本、病诊记录、会诊意见、手术及麻醉记录单;术前术后照片以及人证、录音录像等。一人做手术时可以协同朋友前往,进行录音录像,以上都是维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