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愿意生二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2024-04-26
更新时间:2024-04-26 07:34:32作者:佚名
最近,有位当事人找到我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她说,离婚时她经济条件不好,女儿才1岁多,她担心孩子以后跟着自己遭罪,便没有争取女儿的抚养权,还把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也给了男方。
多年以后,双方的经济水平发生明显的变化,女方的收入是男方的三倍不止,于是她就想把孩子接到自己的身边生活、上学。
可是她的这个想法不仅被男方家拒绝了,还一连几个月不让她看孩子,于是她就想把孩子的抚养权再变更过来。
说实话,如果她当时能够委托律师,就不会有这些问题了。
首先,女方离婚时,孩子不满两周岁,只要她自己没什么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愿意抚养孩子,根据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判孩子归母亲直接抚养。
但是现在这个案子,想要通过一次诉讼直接变更抚养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男方并没有什么重大过错或者重大疾病,对孩子也还不错,不存在能够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定情形。
那现在女方只能就探望权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排除男方的干扰,争取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对于变更抚养关系的诉求只能从长计议了。
讲这个并不是说,我身为婚姻律师,所以向大家过分推荐自己。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离婚案件都需要请律师,如果你们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直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调解离婚都是可行的,并不需要请律师。
而真正需要请律师的情况,是对某些具体的问题,双方争议较大,你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对方很可能在这些问题上做文章。
像本案这位当事人,如果当初能够咨询一下律师,而不是自己拍板做决定,就不至于现在这么后悔了。
在离婚案件中,律师好比舵手,我们的价值在于让当事人不要走错路,在关键的问题上保持正确的方向。
如果你们对子女抚养的分歧比较大,或者财产比较多,财产结构比较复杂,凭借两个人协商很难理清,再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存在家暴、出轨等情形,这时就可以委托律师,来协助你处理这些问题。
我是婚姻继承律师信金国,关注我,教你用法律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