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一级怎么理赔
2024-03-29
更新时间:2024-03-29 17:38:08作者:佚名
一、车祸伤保险公司陪偿范围有规定吗?
对于车祸伤保险公司陪偿范围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交通事故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4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对于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满意的可以当场提起行政复议。
二、车祸保险赔偿程序是什么?
1、及时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2、协助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在此环节,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
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4、赔款审核
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及时的进行报警处理,同时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依照现场的事故情况以及交警开具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相应的赔偿的工作。如果交通事故的赔偿的不在车险的理赔范围之内的,那么保险公司有权不进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