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中断吗(诉讼时效经过之后能否中断)
2024-03-24
更新时间:2024-03-24 22:39:29作者:佚名
“我觉得好累,为这个补偿款的事情付出了太多太多的心力,结果还不尽人意,有时候真想放弃了”,“要不是安置后还需要拿不少钱出来,老人小孩儿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生活,我真想把这字签了”,“政府答应给我们这个补偿款了,虽然愿望实现了,但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一些当事人如是说。
这是爱土拆迁律师在接待当事人的时候听过频率最高的一些话,由于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属于政府的行政行为,周期比较长,程序繁复,导致被拆迁户在经历房屋被征收的过程中,身心饱受煎熬,很多人甚至都是因为实在抗不下去了,勉强签字,事后后悔不已。虽然很多拆迁环节是法定的,但实在背离给老百姓带来更加幸福美满生活的初衷,在如此纷繁复杂的拆迁过程中,你累了吗?如何才能轻松合法的取得满意补偿呢?
我们都知道,拆迁是一个法定的政府针对于国有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征收的行为,他的实施有着很多法定的程序,本身就不简单,我们要能做到轻松的面对,以及能够拿到自己预想的补偿款,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一、了解房屋拆迁的程序
要做到能够轻松的面对拆迁,首先我们要去了解拆迁是什么,由于拆迁程序比较长、复杂,了解的时候也要稍微多用点心,主要是把一些核心的程序记住,什么时候政府应该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做了没有,这些都直接关系到后期补偿的难易程度以及是否具备维权的基本条件。
房屋拆迁具有很多法定程序,这一些程序的规定主要是约束政府在进行拆迁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律,保障好老百姓的权利,从一开始的组织立项开始,政府就必须遵守每一个法定流程,缺少任何一个环节,拆迁行为都属于程序违法,老百姓是有权监督的。很多时候政府拆迁公告没有完整的告知相关的主体,征收的范围,实施的单位等,这些情况都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老百姓要做到心中有数。
二、积极地协商
大部分的拆迁补偿款都不是以对抗的方式取得的,这一点老百姓心里要明白,就算是后期律师介入,也不会一来就采取诉讼等方式与政府直接对抗,主要还是针对于拆迁过程中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来与政府进行协商谈判,所以,我们被拆迁户在遭遇到拆迁不满意补偿不合理的时候,也不要一来就与政府产生冲突,积极协商才能解决问题,很多人觉得政府很强势,并且我也害怕去和政府协商,其实政府也没有那么可怕,只要带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去和政府协商,大多数政府还是不会蛮不讲理的。
三、签署补偿协议要谨慎
拆迁协议是拆迁过程中的重头戏,协议的签署基本预示着老百姓参与拆迁程序的结束,所以我们在签署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
首先我们要看补偿是否合理,是不是村委会或者街道办给自己确认过的那一份,很多时候拆迁办当这一套背后又是一套,之前给拆迁户确定过一份协议,签署的时候又换了一份,导致拆迁户误签;签署的时候对于补偿要做到心中有数,自己的限度在哪里,既不委曲求全,后面后悔,又不要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
其次,签署的对象是否合法,政府拆迁协议的签署是要求有资质的相关部门,有一些不相关的部门或者开发商打着人民政府的旗号,来跟拆迁户签字,其实根本不具备签字的资格,事后以此来反悔,导致拆迁户的利益受损。
四、勇敢说不,不优柔寡断
在尝试了各种办法来争取补偿仍然无法奏效之后,需要一点勇敢来迈出法律维权这一步,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其实国家的法律有很多条款都是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很多人认为不签字不搬迁就能够提高补偿,当钉子户一定能取得高额补偿,其实不然,在《补偿决定书》《拆迁行政裁决》等文件送达了之后,很有可能就开始计算时效了,就算没有开始计算,政府也会通过其他文书进行送达,拆迁户置之不理很有可能就错过了补偿期限,最后丧失维权的最佳时机。
我们不提倡总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但是提前考虑,提前准备才能做到临危不乱,游刃有余,拆迁是一场持久战,只有我们调整好心态,才能够轻松下来,只要转变我们考虑问题的方式,就能拿到合法满意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