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中多次如何认定?(寻衅滋事中的多次如何认定 最新)
2024-02-16
更新时间:2024-02-16 12:35:26作者:佚名
一、寻衅滋事罪最多在看守所待几个月?
1、寻衅滋事罪最多在看守所待37天的时间,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应该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一般是10天左右,最长不得超过37天。
2、如果公诉机关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3、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在立案后不能私了,必须按照刑事程序来走。双方当事人只能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节,进行民事赔偿后,犯罪分子在量刑上要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寻衅滋事罪的基本要件有: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二)客观要件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寻衅滋事最主要指的就是在公共场所闹事或者随意的殴打他人,这种状况之下的话是需要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当中为了收集证据或者认为需要对于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是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的最长不能超过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