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默庵参考得分114分 李默斋先生地理秘传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2-10-02 04:18:59作者:admin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症,是产科最常见的病理性妊娠疾病,不仅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对胎儿的危害同样也是很大的。因此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病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进行积极的干预治疗。
大多数患有妊娠高血压的准妈妈症状都很轻微,而且直到接近分娩时(37周或以后)才表现出来。如果孕妇属于这种情况,那么接受引产或剖腹产的风险会略高于其他人。但除此之外,孕妇和宝宝的健康一般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如果孕妇在怀孕30周内出现妊娠高血压,那么若不及时治疗可进一步发展为先兆子痫另外,患有妊娠高血压的孕妇,发生其他孕期并发症的风险会更高,这包括宫内发育受限、早产、胎盘早剥、胎死宫内等。
妊娠高血压患者的子宫低蜕膜层小动脉痉挛而发生急性动脉粥样硬化,毛细血管缺血坏死而破裂出血,血液流到低蜕膜层,可使胎盘从子宫壁剥离而引起胎盘早期剥离。病情严重者可发生出血性休克,如果不及时处理,可危及母儿生命。
妊娠高血压的病人主要病理变化是全身性小动脉痉挛,随着血压的升高,小血管痉挛收缩造成内皮细胞的损害,可造成血管壁的狭窄甚至阻塞。在胎盘部位的小动脉痉挛,狭窄和阻塞可造成胎儿供血减少,长期饿缺血缺氧状态会使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过程受到影响,造成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可对胎儿造成许多危害,生长可引起胎儿宫内窘迫、死胎、新生了缺血缺氧性脑病等。
在缺血缺氧状态下,胎儿体内酸碱平衡会发生紊乱,导致二氧化碳蓄积,而出现酸中毒。当缺氧严重时,胎儿的酸中毒加深,电解质紊乱,细胞酶系统功能麻痹,重要器官可出现衰竭,最终导致胎儿死亡。妊娠高血压患者特别是并发有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者容易出现胎儿猝死,其严重程度与妊娠高血压病情一致,若再附加一些高危因素,则常在孕37周前可发生胎儿猝死。
如果母亲病情严重时,为了控制病情需必须提前终止妊娠,因而妊娠高血压患者出现胎儿早产儿发生率较高,胎儿在出生后生活能力差,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儿体质较弱,死亡率也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