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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妻子外遇绿了5年,闹到情夫公司曝光奸情,却被告上法庭

更新时间:2023-03-18 16:33:27作者:[db:作者]

丈夫被妻子外遇绿了5年,闹到情夫公司曝光奸情,却被告上法庭

偶然间撞破了妻子与其上司的奸情,市民章先生这才知道自己的头上早已是“青青草原”。 为了讨要说法。章先生来到妻子与情夫的公司,并将情夫的“艳史”公之于众,这一举动也惹毛了情夫王某,王某将章先生告上了法院,并以名誉侵权为由索赔各项经济损失22万元。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章先生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但因王某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所以章先生仅需公开道歉而不必经济赔偿。

丈夫被妻子外遇绿了5年,闹到情夫公司曝光奸情,却被告上法庭

震惊!妻子给他戴了5年“绿帽子”

“我偶然间看了一下妻子的手机,这才发现我戴了5年的‘绿帽子’。”说起自己婚姻的变故,章先生至今依然气愤不已。

章先生与诸女士结婚多年,但在2019年10月发生的一件事,打破了这段平静的婚姻。

章先生通过诸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妻子与她的上司王某有染。而这段不伦的婚外恋竟然已经长达5年,在此期间两人还拍摄了大量不雅视频、照片。

看着妻子出轨的“如山铁证”,章先生与诸女士在事发几天后就协议离婚了。

尽管与诸女士分道扬镳了,但章先生的怒气并未就此平息。他表示经过进一步了解,发现情夫王某的私生活较为淫乱,其有过多段婚姻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同时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章先生说发现王某出轨妻子后,多次找王某协商,但王某却一直避而不见。于是,无奈之下他才前往王某的公司投诉。

反击!情夫状告丈夫名誉侵权并索赔

而章先生投诉的方式却让王某觉得苦不堪言。王某说,2019年10月28日,章先生在微博上@他的合作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贬低他的名誉。

同年11月27日章先生又来到公司大吵大闹,散发并宣读标题为“总经理王某乱搞男女关系、道德败坏伦理丧失工作营私舞弊没有职业道德”的传单,指责王某乱搞男女关系、长期有数名情人等对王某进行侮辱。经公司报警后他才作罢离开公司。

第二天,章先生又来到了公司的合作单位散发并宣读上述同样的传单。

王某表示,章先生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并使他的形象受到严重损毁。事发后他被迫辞职,至今没有工作。

为此,王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章先生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章先生在办公场所以及在报纸和微博上赔礼道歉,并赔偿他的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以及律师费2万元。

判决:情夫有错在先 不必经济赔偿

法院审理后指出,章先生通过其前妻诸女士与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两人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致使他与前妻产生矛盾并离婚。

章先生作为公民虽依法享有对损害其权益的当事人进行批评、交涉甚至提起诉讼等权利,也享有向过错方的上级领导进行反映的权利,但章先生却采取擅自至王某工作单位的办公场所处散发传单,公开宣称其乱搞男女关系、长期与数名情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破坏对方家庭、利用职务之便工作期间营私舞弊等内容以发泄其私愤。

章先生上述擅自以书面形式宣扬公布他人隐私之事确已恶意诋毁了王某的名誉,从而致使王某的声誉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他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等合法权利,理应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但鉴于王某确实与章先生前妻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导致章先生家庭破裂,其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有违公序良俗,其上述过错行为是导致该事件发生的主要缘由,故对王某要求章先生赔偿其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承担王某支出的律师费2万元等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此外,章先生在微博上@王某的合作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的行为,虽对网络读者有相应的误导作用,但并未对王某的名誉及生活等产生严重的后果,王某以该文对其名誉造成严重影响而要求章先生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显然有所苛求,法院难以支持。

且章先生侵犯王某名誉权的行为发生于办公场所处,故章先生予以赔礼道歉,澄清事实,为王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范围仅限于上述场所,而无需扩大范围,故对王某要求章先生在报纸及微博上赔礼道歉,澄清事实之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认定章先生侵害了王某名誉权,仅需公开道歉而不必经济赔偿。

本文标签: 情夫  外遇  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