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9-04 16:50:56作者:未知
一、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一)备案人员范围
异地就医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异地长期居住或者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备案有效期限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在备案生效后6个月内不得申请变更。因退休安置地、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一次备案、半年有效”,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三)备案补办
1、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四)备案地域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其中到省级统筹地区就医的,可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异地普通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无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五)转诊机构资格
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可开具医保异地就医转诊证明。各县(市、区)由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县域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中遴选确定2-3家开具医保异地就医转诊证明,并每年向社会公布。
二、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一)结算支付政策
1、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两病”门诊、门诊特殊疾病等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以下简称支付范围),执行达州市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以下简称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2、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执行达州市医保支付范围及医保待遇支付政策。手工(零星)报销的就医地医疗服务项目实际收费高于我市同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超过部分个人自费;就医地医疗服务项目实际收费低于我市同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据实结算。
(二)医保待遇享受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执行达州市本地住院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2、异地转诊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备案地为省内(含重庆市)的,执行达州市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备案地为省外的,支付比例在达州市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3、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执行达州市本地住院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4、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在达州市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5、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执行转诊转院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6、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和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执行达州市本地就医支付比例。
7、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达州市就医的,可以在达州市享受医保结算服务,执行达州市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三、异地就医备案方式及咨询电话
(一)线下办理:在达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以及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医保服务窗口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符合受理范围的“当场受理、即时办结”。
(二)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申请办理。
(三)全市异地就医备案咨询电话
市本级0818-2182953
通川区0818-2149082
达川区0818-5336803
宣汉县0818-5211627
0818-5232567
开江县0818-8181631
大竹县0818-6221367
渠 县0818-7226802
万源市0818-862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