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5-17 19:32:01作者:佚名
选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选房家庭下载并准确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并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家庭成员中有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2)家庭成员中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
(3)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4)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婚姻证明(境外婚姻证明需提供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5)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6)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簿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7)选房当日申购家庭需携带共有产权住房网上填写申请时最后一步所需下载打印签字的《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申请人必须本人签字确认。
(8)选房当日申购家庭需携带北京市购房资格核验通过二维码复印件,资格核验必须由主申请人申请添加全部家庭成员,详细过程详情见《北京市购房资格核验平台用户操作示意》。
就上述材料,选房家庭需按以上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选房必须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夫妻之间手写委托书模板》)、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选房家庭应按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家庭,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组选房家庭,按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家庭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如选房人在当天选房活动结束前仍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八)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
(九)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为不超过2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根据摇号顺序下一组即可进行选房。如两组客户同时选择一套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确定房源归属。
(十)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政府代持机构)签订购房合同。
(十一)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缴纳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圆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主申请人名下的“银联”标记的储蓄卡,并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10万元外请多存10元,由此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转账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当天选房当日18:00前缴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十二)选房当日如有选房家庭在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的,经公证处确认后,此房屋将会在正在选房时段的下个时段放出。
(十三)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博大新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并缴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并缴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十四)当选房活动结束后项目出现退房房源,按照政策规定,如尚有未选房家庭,开发企业将组织递补选房工作。届时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发布递补选房公告,并根据房源数量以公告及电话方式通知一定数量后续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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