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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供热期达不到足够时间怎么办(丹东供暖不达标)

更新时间:2024-01-17 19:39:02作者:未知

丹东供热期达不到足够时间怎么办(丹东供暖不达标)

  丹东供热期达不到足够时间怎么办?

  在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稳定、连续供热,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服务,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报修,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擅自停止供热。向供热单位供应水、电、燃气、燃油、煤炭或者热能的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供应,不得擅自中断。

  采用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的,每天锅炉供热运行时间不得少于十六小时

  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需要停热八小时以上的,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同时报告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连续停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单位应当自停热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本文标签: 单位  小时  二十四  不得擅自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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