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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职工医保参保范围及条件(徐州市职工医保政策)

更新时间:2024-01-18 19:53:33作者:佚名

徐州职工医保参保范围及条件(徐州市职工医保政策)

  职工医保参保范围是哪些?哪些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工医保?

  答:本市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均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工医保。全市分设市区(含贾汪区)、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铜山区等7个参保经办地区(简称参保地)。

  (1)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我市公安部门发放的《江苏省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2)破产企业领取安置补偿费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在再就业服务中心内退人员和协保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工医保。

本文标签: 的人  医保  职工  属地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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