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2-06 01:50:48作者:佚名
泰州市购房券具体兑付流程如下:
1、申请:
(1)房企申请兑付的,由人才填写《人才购房券兑付申请表(个人)》向房企提交,房企通过“购房券查询入口”验核真伪、抵扣“购房券”金额、履行购房合同备案冻结(也可由住建部门在审核时集中冻结)等手续,每季度末向人社部门提交《人才购房券兑付审核表(房企)》,人社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并提交人才办;
(2)人才本人申请兑付的,由人才填写《人才购房券兑付申请表(个人)》提交人社部门,每季度末人社部门形成《人才购房券兑付审核表(个人兑付汇总)》,会同住建、国土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并提交人才办。
2、审核内容:
人社部门负责审核人才购房券相关信息,重点把握购房券是否有效、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地是否发生变化、购房券发放时间与购房时间是否矛盾、房屋所有权是否为人才本人(或本人与配偶、本人与父母)所有等信息。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须及时在“购房券发放信息库”中将人才购房券有效性标注为“已使用”,并将人才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国土部门备查。
3、公示及发放补贴
补贴人员名单由市人才办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补贴资金。人才在市属企业工作的,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人才在区属企业工作的,由市财政局将市级承担的补贴资金拨付到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拨付到企业。最终由企业发放至相关人才。
【拓展阅读】泰州市购房券兑付材料
1、购房券原件;
2、填写并本人签字《人才购房券兑付申请表(个人)》;
3、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现单位最新的为个人缴纳社保的明细表(社保中心大厅服务窗口);
5、加盖“人才购房优惠,合同已冻结”印章的购房合同(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办理); 或加盖人才购房优惠,*年*月*日前不得上市交易”印章的不动产权证(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办理);
6、购房发票(提供首付款或全款发票);
7、所购房屋产权为本人与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所购房屋产权为本人与父母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9、承诺书(贷款买房目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