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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4-23 12:48:56作者:未知
广州市从化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规范,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从化区 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原则,积极应对计划生育新政策实施带来的新挑战,科学规划、积极统筹、合理布局、精准施策,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区教育局成立“广州市从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幼儿园招生工作,研究和决定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教育局职业成人与民办教育科、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各教育指导中心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区教育局职业成人与民办教育科设立办公室,职业成人与民办教育科会同区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等科室具体负责幼儿园招生相关工作。
三、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按照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全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各教育指导中心协调辖区学前教育资源,指导各幼儿园根据本招生方案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三)公正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发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四、招生对象、范围
(一)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3周岁幼儿。
(二)不同类型幼儿园的招生范围。
1.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收从化户籍(2023年4月30 日前(含)入户)以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附件4)的非从化户籍的适龄幼儿。
2.集体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集体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子女入园。
3.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优先考虑本小区从化户籍业主适龄子女入园的情况下,剩余学位面向社会进行招生。
4.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电脑摇号招生
1.适用的幼儿园。
共12所14个园区: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及其莱茵分园(小区配套幼儿园)、街口街幼儿园、妇联幼儿园(含河滨园区和关围园区,其中关围园区为小区配套幼儿园)、街口街流溪御景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街口街荔山雅筑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山水城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江埔街爱尚流溪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江埔街逸泉映翠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江埔街御湖城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城郊街和府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
2.招生方式。
(1)非小区配套幼儿园: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街口街幼儿园、妇联幼儿园(河滨园区)以电脑摇号的方式向从化户籍适龄幼儿招生,电脑摇号的比例为招生学位数的90%。
(2)小区配套幼儿园: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及其莱茵分园、妇联幼儿园(关围园区)、街口街流溪御景幼儿园、街口街荔山雅筑幼儿园、山水城幼儿园、江埔街爱尚流溪幼儿园、江埔街逸泉映翠幼儿园、江埔街御湖城幼儿园、城郊街和府幼儿园分批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第一批次招收小区业主且为小区户籍的幼儿;第二批次招收小区业主且为从化户籍(非小区户籍)的幼儿。在某一批次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超出招生学位数时,该批次幼儿采用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至某一批次录满则不再向下一批次招生。在招收本小区从化户籍业主子女入园后的剩余学位以电脑摇号的方式向从化户籍适龄幼儿招生,电脑摇号的比例为剩余学位数的 90%。
(3)电脑摇号招生后剩余的10%学位由各幼儿园自主招生。
3.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1)公布招生方案及相关幼儿园申报招生计划。
4月21日至28日,在从化电台、从化电视台、今日从化、从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中的“从化区教育局”栏目,以及“广州从化发布”“广州从化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广州市从化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4月29日至5月5日,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街口街幼儿园、妇联幼儿园(河滨园区)登录“从化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电脑摇号服务平台”(http://ch.mrtdephoto.cn)申报电脑摇号招生计划及幼儿园招生信息。
5月5日至6日,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及其莱茵分园、妇联幼儿园(关围园区)、街口街流溪御景幼儿园、街口街荔山雅筑幼儿园、山水城幼儿园、江埔街爱尚流溪幼儿园、江埔街逸泉映翠幼儿园、江埔街御湖城幼儿园、城郊街和府幼儿园审查、确定拟录取本小区从化户籍业主子女入园名单。
5月6日,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及其莱茵分园、妇联幼儿园(关围园区)、街口街流溪御景幼儿园、街口街荔山雅筑幼儿园、山水城幼儿园、江埔街爱尚流溪幼儿园、江埔街逸泉映翠幼儿园、江埔街御湖城幼儿园、城郊街和府幼儿园登录“从化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电脑摇号服务平台”(http://ch.mrtdephoto.cn)申报电脑摇号招生计划及幼儿园招生信息。
(2)报名及具体要求。
★小区配套幼儿园从化户籍业主适龄幼儿报名:
4月27日至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为小区从化户籍业主适龄幼儿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分别到相关幼儿园现场报名。
需审核资料: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或提供由家长自行到“粤苗”APP小程序下载打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需提供购房付款发票)等。
若业主子女属于以下两种情况则需提供报名当月打印的《广州市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证明》:一是幼儿与父母一直和直系祖辈同住(提供共同户口簿),房产是直系祖辈 100%产权,且父母在广州市没有房产和其他居住地的(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自建房、租房等);二是幼儿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实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5月6日,家长可在幼儿园公告栏或网站进行拟录取本小区从化户籍业主适龄幼儿入园名单查询。
★从化户籍适龄幼儿网上报名:
5月7日至10日 8:00 - 17:00,从化区幼儿园、从化区第二幼儿园、从化区第三幼儿园及其莱茵分园、街口街幼儿园、妇联幼儿园(含河滨园区和关围园区)、街口街流溪御景幼儿园、街口街荔山雅筑幼儿园、山水城幼儿园、江埔街爱尚流溪幼儿园、江埔街逸泉映翠幼儿园、江埔街御湖城幼儿园、城郊街和府幼儿园接受满足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网上报名。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从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内“从化要闻”的“从化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电脑摇号服务平台”(http://ch.mrtdephoto.cn),实名制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每个幼儿只可参加上述12所公办幼儿园(14个园区)中的其中1个园区电脑摇号,经发现填报多个园区的,一律取消其参加电脑摇号资格。已被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取的幼儿不得再报名参加本轮摇号,经发现取消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录取资格和本轮摇号录取资格。
★报名其他说明:
①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幼儿园电脑摇号可在“一号摇号,同园录取”或“多号摇号,按实录取”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②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3)电脑摇号及名单公布。
5月12日上午,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下和广州市从化公证处公证员的公证下,由招生领导小组人员启动电脑摇号程序进行电脑摇号,并当场公布拟录取幼儿名单,同时在“从化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电脑摇号服务平台”(http://ch.mrtdephoto.cn)和各幼儿园发布摇号结果。
(4)资格审核。
5月13日至16日,幼儿园对拟录取幼儿进行资格审核,并在“从化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电脑摇号服务平台”(http://ch.mrtdephoto.cn)录入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程序:由幼儿园现场打印《从化区公办幼儿园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当场确认,并提供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若户口簿不共有则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及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证明)、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或提供由家长自行到“粤苗”APP小程序下载打印件)等的原件核实并上交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核发现电脑摇号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5)补录。
5月17日至18日,资格审核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6)公布录取名单。
5月19日至24日,幼儿园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7)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5月26日至27日,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录取的幼儿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逾期未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8)未被录取的幼儿可参加我区其它幼儿园的招生。
(二)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
其它公办幼儿园 2023年招生办法由幼儿园会同举办单位制定并报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公布后实施。招生报名工作在6月上旬前完成,录取工作在6月中旬前完成。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
由幼儿园各自制定招生办法,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工作在6月下旬前完成。
六、录取后相关工作
(一)新生体检。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的指引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新生信息登记。新生入园后,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开展招生工作。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幼儿园要尽量利用网络开展招生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现场程序和环节。
(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办法和咨询电话,为幼儿法定监护人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三)认真制定幼儿园招生办法。各教育指导中心要指导辖下幼儿园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实际,合理制定本园2023年招生办法,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四)做好特殊儿童的入园工作。根据省、广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同时,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应送到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五)加强监督工作。从化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督小组(附件3)负责对本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将幼儿园招生工作情况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pdf
附件2. 广州市从化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