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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吗?

更新时间:2023-12-29 00:26:06作者:佚名

咸阳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吗?

  可以。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 基金征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1.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

  2.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6.8%(含生育保险0.8%):

  3.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月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注:(1)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将缴费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最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6%.

  二. “两病”(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报销

  1、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60%。

  2、待遇及报销封顶额:一个年度内“两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为高血压400元、糖尿病5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可同时享受。

  3、处方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使用量,最长不超过3个月。

  4、首次就诊持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相关病历、辅助检查化验单(原件或复印件)按诊疗规范认定并备案后,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

  5、门诊“两病”在县域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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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保险费  用人单位  门诊  职工  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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