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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心城区商品房契税补贴时间及标准

更新时间:2024-01-18 14:42:07作者:佚名

许昌市中心城区商品房契税补贴时间及标准

  一、补贴时间及标准

  (一)2023年3月27日(含)至2023年6月30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二手房)契税的购房者,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30%给予补贴。其中:2023年4月26日(含)至本通告发布之日(2023年5月23日)已缴纳契税的也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30%给予补贴。

  (二)2023年7月1日(含)至2023年9月30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二手房)契税的购房者,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三)2023年10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二手房)契税的购房者,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以上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开具(缴税)日期为准。凡在2024年1月1日(含)以后缴纳商品房(含二手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二、契税补贴申请时间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于2023年3月27日(含)至2024年3月31日(含)进行契税补贴申报,未在申报补贴时间段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权利,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三、咨询电话

  市民之家税务窗口:0374-2968091

  建安区税务窗口:0374-2557151

  市民之家住建窗口:0374-2960207、2960047、2960045

本文标签: 契税  二手房  商品房  总额  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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