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2-09 15:00:38作者:未知
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及考试专业安排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14日。4月5日起,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通知单》使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方可入场,严禁在《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2.自学考试须安排在与国家、省、市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点设置须遵循“教考分离”原则,考生须实行随机编排考场。
3.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条件,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4.考试成绩于5月中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申请查分。查分原则是查有无漏评、分数漏登或统计错误,评分宽严不属于查分范围。
(二)专业安排
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专业名称前标注“△”符号的为限定报考对象的专业。专业名称前标有●符号为停考过渡专业,仅限老生报考。
(三)停考专业
1.2022年6月起,教育管理专业(本科,代码:340101)、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代码:970201)不接纳新生报考。老生可继续报名参加以上两个专业的课程考试,直至2025年10月。2025年12月最后一次颁发以上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
2.2024年起,公共安全管理专业(专科,代码:680109K)停考,不再颁发该专业的毕业证书,未毕业考生对接至法律事务专业(专科,代码:580401)继续考试。
3.具体停考规定,详见《关于我省自学考试停考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的通知》(赣招委字〔2022〕10号)和《关于我省停考自学考试公共安全管理专科的通知》(赣招委字〔2022〕16号)文件。
(四)专科专业名称、代码调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我省对现行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新旧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情况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3),考试计划仍沿用原专业考试计划。2024年起,所有考生须按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报名参加考试。符合相关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须按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