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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涉外结婚登记办理指南2024 丹东涉外结婚登记办理指南2024年11月

更新时间:2024-01-10 19:30:18作者:未知

丹东涉外结婚登记办理指南2024 丹东涉外结婚登记办理指南2024年11月

  丹东涉外结婚登记办理指南2024

  一、申请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有效证件。

  二、申请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三、办理流程

  图源:丹东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婚姻登记暂行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不予以受理。

  六、办理地点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爱河大街121-1号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一层民政局窗口

  七、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休息)

  八、咨询联系电话

  (0415)2173875

本文标签: 当事人  丹东市  丹东  配偶  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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