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1-23 18:49:06作者:未知
缓缴期限
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坚持自愿原则,企业(单位)可选择申请缓缴1至3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企业(单位)自主确定。
已缴纳8月至11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可申请从2024年1月向后顺延缓缴相应险种缴纳月数。未缴纳8月至11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可在11月、12月份对8月至11月份应缴社会保险费提出缓缴申请。
缴纳费款
企业(单位)应制定还款计划,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分次缴纳,也可一次缴纳,最迟应在2024年12月底征期内全部缴纳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