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秦皇岛抚宁区卫生院汇总(抚宁卫生院电话)
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08-30 16:02:25作者:未知
一、经办部门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场管理科
二、受理条件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1.受理对象
驻通高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毕业学年毕业生。
2.待遇标准
一次性1500元/人。
三、政策依据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
2.《关于印发<南通市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通人社就〔2021〕13号)。
四、办理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学籍证明(由院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出具并盖章);
3.各困难类别毕业生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江苏智慧人社APP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毕业学年第一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材料(毕业学年第一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残疾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证》;特困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彩色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通过国开行个人客户端下载合同)。
五、承诺时限
院校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申请具体流程:
求职创业补贴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个人于毕业学年9月20日前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提交材料,院校于9月30日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完成初审及公示,经市场管理科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打入学生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中(申请前务必激活社保卡金融帐户)。
七、注意事项
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报;对已获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重复补贴。
咨询电话:59001207、5900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