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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更新时间:2023-12-04 07:28:16作者:未知
兰州新区婚姻登记处关于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的通告
根据《甘肃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实施方案》(甘民发〔2023〕116号)精神,从2023年12月1日起,全省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婚姻登记“省内通办”相关规定
(一)男女一方或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甘肃省内的内地居民均可在兰州新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
(二)军人方部队驻地在兰州新区或入伍前为兰州新区户籍的,或非军人方为甘肃省常住户口的,均可以在兰州新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二、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
(一)结婚登记
1、当事人双方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注: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登记,需提交本人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人有效证件(军官证或士官证等)和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当事人双方近期3张2寸红底免冠半身合影照片;
3、离婚后再婚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制发的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丧偶后再婚的还需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二)离婚登记
1、当事人双方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婚姻状况栏显示已婚)原件;
注: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登记,需提交本人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人有效证件(军官证或士官证等)和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双方结婚证(证件上的当事人信息同现身份信息相符);
3、当事人近期半身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各2张;
4、当事人持有书面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已达成一致的意思。
三、暂不实行“省内通办”的事宜
当事人双方均为军人的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婚姻登记和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事项暂不实行省内通办。
四、兰州新区婚姻登记办理地点、办事时间和咨询电话
1、兰州新区婚姻登记处办公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政务服务中心2楼229室(婚姻登记大厅)、231室(离婚室);
2、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3、联系电话:0931-6897520(结婚登记)0931-8257471(离婚登记)
来源: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lanzhouxinqu/sbqd/gg/art/2023/art_50798ea287a348feb4c7a158088cc76c.html)